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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政协重庆市梁平区政协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70号提案的答复函

日期: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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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祖清:

你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安装老旧小区电梯的建议》(第070号提案)收悉,经与区政务服务办、区司法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您建议“只要同意加装电梯的单元业主房屋面积和人数均超过三分之二,相关部门和单位就应及时协调少数反对住户支持加装电梯,免去听证程序,及时审批,维护大多数住户的利益”。

2021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规划指导意见》(渝规资发〔2021〕43号)文件,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上位法规对增设电梯的申请条件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双2/3”调整成“应当经本单元内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楼栋未分单元的,以本楼栋计算专有部分面积和业主人数),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委会核实并盖章确认后,由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共同作为申请人,依法提出增设电梯申请”。对于异议的处置,听证不是必备程序,而是依申请组织召开的。针对少数住户反对的情况,为有效化解矛盾,文件要求采取“三级”协调机制,即由业主、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逐步协调,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协调时可引导申请加装电梯的业主对因增设电梯而受到影响的利害关系人给予一定的补偿,推动增设电梯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您建议“简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速度。建议在行政审批中心增设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窗口,公布申请办事流程、时限,严格在办理时限内完成审批工作,提供优质、便民的服务环境,缩短审批时间,增加审批过程透明度,助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速”。

目前,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设立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厅,实行“综合窗户受理、并联集成审批、一个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其中“B35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综合窗口”可受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申请。窗口向社会公开并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76号)文件精神,该文件涵盖了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条件、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和时限等内容。中心大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窗口首席代表等制度,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便民的服务环境,助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速。

三、您建议“司法部门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保驾护航”。

司法局积极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指导各调委会及时介入,充分发挥调解员法律知识丰富、角色中立和善于沟通的优势,妥善处理电梯加装过程中存在的社会矛盾。司法局积极参与听证程序,深入了解群众间的矛盾冲突,提供有效的处理方法。

四、您建议“行业主管部门要把严增设电梯四关:一是设计技术审查关,二是电梯安装公司资质关;三是施工过程质量监督关,四是工程完工验收关”和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电梯后期管理长效机制”。

在增设电梯审批中,为做好技术审查和质量监督,我局会同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街道办事处对图纸进行会审,针对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指导意见,图纸经过有资质的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后在区住房城乡建委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图纸备案,我局核发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开始进行建设,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推进增设电梯工作。同时,电梯修建完成后需经过特种设备检测才能投入运行,电梯投入使用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业主定期对电梯进行维保和检测,以保证使用电梯安全。据了解,目前已有“电梯险”等保险产品,鼓励业主购买电梯险,共同营造安全乘坐电梯的条件和氛围。

此答复函已经黄美均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06月23日

注:

1. A类为“已经解决或采纳”,B类为“列入计划拟解决”,C类为“留作参考”。

2. 联系人:谭云       联系电话:023-53238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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