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登记公告
梁平规资继承公告(集)〔2023〕229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7号)关于继承、受遗赠的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我中心拟对石正国所有的不动产权办理转移登记(继承),现予公告。若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依法予以登记。
1.继承前的不动产权利基本情况:
权利人 |
坐落 |
权利类型 |
权利 性质 |
用途 |
面积(m2) |
备注 |
石*国 |
重庆市梁平县屏锦镇笋沟村*组 |
批准拨用农村宅基地/房屋所有权 |
集体 |
农村宅基地 |
110.0㎡ /182.58㎡ |
梁平规资权证遗失公告[2023]268号 |
2.全体继承人继承及放弃继承情况:
继承人 |
公民身份号码 |
与被继承人 关系 |
证明材料 |
继承及放弃继承情况 |
彭*英 |
5122**********4061 |
妻子 |
梁平区屏锦镇笋沟村村民委员会 |
继承 |
石*菊 |
5112**********338X |
女儿 |
梁平区屏锦镇笋沟村村民委员会 |
放弃继承 |
石*华 |
5002**********3379 |
儿子 |
梁平区屏锦镇笋沟村村民委员会 |
放弃继承 |
3.继承后的不动产权利基本情况:
权利人 |
坐落 |
权利类型 |
权利 性质 |
用途 |
面积(m2) |
备注 |
彭*英 |
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笋沟村*组 |
批准拨用农村宅基地/房屋所有权 |
集体 |
农村宅基地 |
110.0㎡ /182.58㎡ |
继承份额100% |
4.公告期:15个工作日(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8月2日)
5.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屏锦管理所(梁平区屏锦镇明月路1号)。
联系人:唐欢
联系电话:023-53517789
重庆市梁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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