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规资继承公告(国)〔2023〕209号
日期: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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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登记公告

梁平规资继承公告(国)〔2023〕209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7号)关于继承、受遗赠的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我中心拟对*所有的不动产权办理转移登记(继承),现予公告。若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依法予以登记。

1.继承前的不动产权利基本情况:

权利人

坐落

权利类型

权利

性质

用途

面积

(m2

备注

*

梁平区**街道********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国有

仓储

16.44㎡/58686/

/

2.全体继承人及放弃继承情况:

继承人

公民身份号码

与被继

承人关系

证明材料

继承及放弃

继承情况

*

5122**********0339

儿子

梁平区**镇**村居民委员会

继承

*

5112**********0511

儿子

梁平区**镇**村居民委员会

放弃

*

5122**********0315

儿子

梁平区**镇**村居民委员会

放弃

*

5122**********097X

夫妻

梁平区**镇**村居民委员会

放弃

3.继承后的不动产权利基本情况:

权利人

坐落

权利类型

权利

性质

用途

面积

(m2

备注

*

梁平区**街道********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国有

仓储

16.44㎡/58686/

继承100%

4.公告期:1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1月14日)

5.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梁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双桂街道行政中心3号楼3楼)

联系人:钱龙万

联系电话:023-53375382

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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