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登记公告
梁平规资继承公告(集)〔2023〕315 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7号)关于继承、受遗赠的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我中心拟对孙*元的不动产权办理转移登记(继承),现予公告。若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依法予以登记。
1.继承前的不动产权利基本情况:
权利人 |
坐落 |
权利类型 |
权利 性质 |
用途 |
面积 (m2) |
备注 |
孙*元 |
梁平区**镇**村*组*号 |
批准拨用农村宅基地/ 房屋所有权 |
集体 |
农村宅基地 |
184.06㎡/ 178.06㎡ |
/ |
2.全体继承人及放弃继承情况:
继承人 |
公民身份号码 |
与被继 承人关系 |
证明材料 |
继承人放弃 继承情况 |
孙*波 |
5122**********2154 |
儿子 |
成都市青羊区培风路271号3栋3单元704号 |
继承 |
孙*瑜 |
5122**********2165 |
长女 |
梁平区屏锦镇兴平街50号9幢1单元3-1 |
放弃 |
孙*平 |
5122**********2166 |
次女 |
梁平区仁贤镇长龙村11组147号 |
放弃 |
3.继承后的不动产权利基本情况:
权利人 |
坐落 |
权利类型 |
权利 性质 |
用途 |
面积 (m2) |
备注 |
孙*波 |
梁平区**镇**村*组*号 |
批准拨用农村宅基地/ 房屋所有权 |
集体 |
农村宅基地 |
184.06㎡/ 178.06㎡ |
继承份额100% |
4.公告期:1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21日)
5.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梁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双桂街道行政中心3号楼3楼)
联系人:钱龙万
联系电话:023-53375382
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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