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规资继承公告(集)〔2023〕315号
日期:2023-11-01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退出播报
【字号:

不动产权登记公告

梁平规资继承公告(集)〔2023〕315 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7号)关于继承、受遗赠的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我中心拟对孙*元的不动产权办理转移登记(继承),现予公告。若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依法予以登记。

1.继承前的不动产权利基本情况:

权利人

坐落

权利类型

权利

性质

用途

面积

(m2

备注

孙*元

梁平区**镇**村*组*号

批准拨用农村宅基地/

房屋所有权

集体

农村宅基地

184.06㎡/

178.06㎡

/

2.全体继承人及放弃继承情况:

继承人

公民身份号码

与被继

承人关系

证明材料

继承人放弃

继承情况

孙*波

5122**********2154

儿子

成都市青羊区培风路271号3栋3单元704号

继承

孙*瑜

5122**********2165

长女

梁平区屏锦镇兴平街50号9幢1单元3-1

放弃

孙*平

5122**********2166

次女

梁平区仁贤镇长龙村11组147号

放弃

3.继承后的不动产权利基本情况:

权利人

坐落

权利类型

权利

性质

用途

面积

(m2

备注

孙*波

梁平区**镇**村*组*号

批准拨用农村宅基地/

房屋所有权

集体

农村宅基地

184.06㎡/

178.06㎡

继承份额100%

4.公告期:1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21日)

5.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梁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双桂街道行政中心3号楼3楼)

联系人:钱龙万

联系电话:023-53375382

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