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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规资继承公告(集)〔2024〕188号

日期:2024-04-25

不动产权登记公告

梁平规资继承公告(集)〔2024〕188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7号)关于继承、受遗赠的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拟对唐发高所有的不动产权办理转移登记(继承),现予公告。若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依法予以登记。

1.继承前的不动产权利基本情况:

权利人

坐落

权利类型

权利

性质

用途

面积(m2

备注

唐*高

梁平县龙门镇河龙村*组

批准拨用农村宅基地/房屋所有权

集体

农村宅基地

122.1㎡/337.70㎡

J308龙门房地证2011字第0****号

2.全体继承人继承及放弃继承情况:

继承人

公民身份号码

与被继承人关系

证明材料

继承及放弃

继承情况

苏*翠

5122**********646X

配偶

梁平区龙门镇河龙村村民委员会

放弃继承

唐*燕

5002**********590X

女儿

梁平区龙门镇河龙村村民委员会

继承

唐*川

5002**********5897

儿子

梁平区龙门镇河龙村村民委员会

放弃继承

3.继承后的不动产权利基本情况:

权利人

坐落

权利类型

权利

性质

用途

面积(m2

备注

唐*燕

梁平区龙门镇河龙村*组

批准拨用宅基地/房屋所有权

集体

农村宅基地

122.1㎡/337.70㎡

继承份额100%

4.公告期:15个工作日(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16日)

5.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新盛管理所

联系人:王一均

联系电话:023-53664125

重庆市梁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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