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规资继承公告(集)〔2024〕239号
日期: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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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登记公告

梁平规资继承公告(集)〔2024〕239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7号)关于继承、受遗赠的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我机构拟对唐志秀所有的不动产权办理转移登记(继承),现予公告。若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我机构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依法予以登记。

1.继承前的不动产权利基本情况:

权利人

坐落

权利类型

权利

性质

用途

面积(m2

备注

唐*秀

重庆市梁平区虎城镇清河村*组

批准拨用农村宅基地/房屋所有权

集体

农村宅基地

191.7㎡

/138.9㎡

/

2.全体继承人继承及放弃继承情况:

继承人

公民身份号码

与被继承人关系

证明材料

继承及放弃继承情况

滕*全

5122**********5159

大儿子

虎城镇清河村村民委员会

放弃继承

滕*春

5112**********5054

二儿子

虎城镇清河村村民委员会

继承

滕*华

5122**********5144

女儿

虎城镇清河村村民委员会

放弃继承

3.继承后的不动产权利基本情况:

权利人

坐落

权利类型

权利

性质

用途

面积

(m2

备注

滕*春

重庆市梁平区虎城镇清河村*组

批准拨用农村宅基地/房屋所有权

集体

农村宅基地

191.7㎡

/138.9㎡

继承份额100%

4.公告期:15个工作日(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7月1日)

5.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虎城管理所(广场东路18号)。

联系人:唐先江

联系电话:023-53654164

重庆市梁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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