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规资新盛继承公告﹝2025﹞18号
日期:202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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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梁平规资新盛继承公告﹝2025﹞18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 4 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新盛管理所

联系方式: 023-53664125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重庆市梁平区新盛镇***

J308新盛房地证2010字第0****

*

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新盛管理所

20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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