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蒋*芬 (身份证号码: 5122**********6826),因保管不善,将渝(2019)梁平区不动产权第00080****号房地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蒋*芬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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