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重庆市**区**镇**村*组农民集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450**********035X),因保管不善,将证号:渝(2024)梁平区不动产权第00118****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重庆市**区**镇**村*组农民集体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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