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 (受遗赠) 不动产登记公告
梁平规资袁驿继承公告(集)〔2025〕14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经初步查验 ,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 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 ,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 2025年 7 月 3 日之前) 内 ,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袁驿管理所(袁驿镇大众街66号)
联系方式:023-53633118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 赠人) |
备注 |
1 |
陈*和 |
批准拨用农村宅基地/房屋所有权 |
重庆市梁平区**镇**村*组 |
J308碧山房地证2010字第0****号 |
陈*明 |
受赠份额50%,继承份额50% |
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袁驿管理所
2025年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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