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规资权证作废〔2025〕41号
日期:2025-06-23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退出播报
【字号: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梁平规资权证作废〔2025〕41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土地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座落

备注

1

梁梁国用(2006)字第***号

张*贵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梁山镇人民**

/

重庆市梁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