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日期:202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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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本人陈*兵(身份证号码:512224********737X),因保管不善,将J308**房地证2011字第00***号房地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兵

2025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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