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梁平规资屏锦首次公告﹝2025﹞52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若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8月2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屏锦管理所(梁平区屏锦镇明月路1号)
联系电话: 023-5351778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用途 |
面积(㎡) |
备注 |
1 |
凌*发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重庆市梁平区**镇**村*组 |
500228114213JC0****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89.0㎡/ 79.05㎡ |
/ |
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屏锦管理所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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