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梁平规资权证作废公告〔2025〕128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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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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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渝(2017)梁平区不动产权第00091****号 |
李*,颜*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002********************0123 |
梁平区双桂街道桂香路*号**幢*单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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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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