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梁平规资权证作废〔2025〕129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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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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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渝2016梁平县不动产证明第00047****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支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00228001001GB00013F0001**** |
梁平区**街道人民*****号**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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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2016)梁平县不动产权第00045****号 |
钟*声,邓*高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00228001001GB00013F0001**** |
梁平区**街道人民*****号**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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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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