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日期: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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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身份号码: 5002**********6553 不动产权证号:渝(2023)梁平区不动产权第00118****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2025 年 12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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