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日期: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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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周*明(身份证号码:5122**********4574),因保管不善,将证号:J308回龙房地证2011字第0****号房地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周*明

202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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