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梁平规资虎城继承公告(集)〔2026〕6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2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虎城管理所(虎城镇百果园街96号)。
联系人:唐先江;联系电话: 023-53654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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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证书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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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刘*志 |
批准拨用农村宅基地/房屋所有权 |
梁平区*镇*村*组 |
渝(2023)梁平区不动产权第93080****号 |
刘* |
一半继承,一半赠与 |
公告单位: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虎城管理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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