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604200240YLJC0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5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云龙管理所(云龙镇龙溪路778号)
联系方式:023-53372888
|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 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
1 |
曹*国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重庆市梁平区**镇**村*组 |
J308和林房地证2011字第0****号 |
曹* |
登记机构: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 4 月 20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有关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06000570号-1网站标识码:5002280002
渝公网安备5002280200004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