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2019年修订)、《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行动计划>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和《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重庆市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5〕272号)相关要求,我局决定将附表中26处图斑所涉及矿山新增认定为历史遗留矿山。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此公告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内起30日内与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晓宇
联系电话:023—53398941
附件:重庆市梁平区新增历史遗留矿山明细表
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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