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2019年修订)、《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55号)和《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2018年“四山”管制区矿业权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等规定,我局决定将梁平县红光建材有限公司石灰岩矿、梁平县双凤石材有限公司石灰岩矿、梁平县辉煌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砂岩矿和梁平县鑫兴采石有限公司石灰岩矿认定为历史遗留矿山,分别位于屏锦镇明月村、屏锦镇明月村和天生村、屏锦镇龙溪村和竹山镇邵沟村。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桢
联系电话:023—53222175
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2月26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有关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06000570号-1网站标识码:5002280002
渝公网安备5002280200004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