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287626587650/2026-00004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梁平高新区管委会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梁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发布日期 | 2026-02-28 |
| 索引号 | 115002287626587650/2026-00004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梁平高新区管委会 |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梁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 发布日期 | 2026-02-28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研究制定高新区(工业园区)各项制度和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高新区(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引智工作;统筹高新区(工业园区)产业发展方向、布局。
3.负责贯彻执行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高新区经济发展目标,监测调度工业经济运行,开展工业经济综合、专项统计工作。
4.配合相关部门编制高新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拟订高新区(工业园区)年度用地计划;负责高新区(工业园区)区域整体评价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高新区(工业园区)土地平整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高新区(工业园区)创新驱动发展、智慧园区建设、产学研合作、科技金融发展。
6.负责高新区(工业园区)企业服务工作;对高新区(工业园区)企业履行相关监管职责。
7.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依法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相关企业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作。
8.负责高新区(工业园区)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按规定统筹安排财政专项资金。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0.与属地镇(街道)有关职责分工。高新区(工业园区)主要承担经济发展、科技创新、招商引资、项目开发、规划建设等职责,属地镇(街道)主要承担征地拆迁、平安建设、镇村建设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梁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有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 规划建设科、产业发展科、招商引资科、企业服务科、安全环保科。下属1个事业单位:重庆市梁平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6477.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77.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 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5年减少147.2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47.2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6477.3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53.3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38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92万元;支出比2025年减少147.2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68.3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15.56万元。
三、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77.3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77.30万元,比2025年减少147.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9.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5年增加68.3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调入人员以及人员调资;项目支出5967.88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比2026年减少215.56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压缩支出。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64.50万元,与2025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61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与2025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无公务车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2.06万元,比2025年增加35.62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及公用经费标准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67.8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
(五)委托业务费情况。2026年委托业务费涉及财拨资金0万元。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人数等合理预计。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单位结合上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单位结合上年度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情况商附属单位进行预计。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财政拨款结转是指项目实施周期内,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预算未全部执行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拨款结余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单位资金结转结余是指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当年实际剩余的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黄星皓 联系方式:023-5333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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