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党建科)
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协调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宣传;负责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政务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规章制度的建立和监督执行;管理和指导高新区所辖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组织人事、纪检监察、乡村振兴等工作;牵头办理建议、议案提案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信息和信息化建设与管理;按规定负责高新区系统思想政治、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武装、统一战线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编制、执行高新区年度财政预算和决算;负责财务收支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巡视巡察、审计整改督办工作。
(二)规划建设科
负责拟订高新区建设用地年度计划和统计工作;负责高新区用地划线工作;负责协助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编制高新区总体规划、区域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调整工作,编制土地征收范围计划,办理土地手续、土地利用前期工作和土地未利用处置工作;负责编制高新区内建设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规划;负责开展高新区各类区域总体评价;协助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开展高新区项目规划评审工作;协调整合各相关部门的专项规划;负责编制高新区公建项目建设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高新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公益设施建设;负责公建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工作;负责跟踪检查公建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协助有关部门推进公建项目基建工程报建、竣工验收、建设工程预结算等工作。
(三)产业发展科
负责拟订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具体管理办法;按区政府授权和委托,负责高新区内企业行政审批有关工作;负责高新区入驻企业能源、资源、物流和公用工程协调及管理工作;负责企业投产前的各种协调及服务工作(科技、金融、人才服务除外)。
(四)招商引资科
负责编制和实施高新区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建立招商项目信息库和产业链招商图谱;负责高新区招商宣传、推介、考察、洽谈、接待、合同文本起草及送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的初核及送审工作;负责区域合作工作,推动高新区与其他地区间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各类政策咨询等工作;负责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综合管理工作。
(五)经济运行科
负责编制高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拟订高新区年度综合发展目标,组织开展高新区经济运行状态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负责高新区工业数据统计、运行监测和绩效评价工作;负责高新区范围内涉及能源、劳资、固定资产投资等专业统计工作;负责企业投产后的各种后续服务工作(科技、金融、人才服务除外)。
(六)科技创新科
负责高新区入驻企业的科技创新、金融、知识产权保护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国家高新区创建相关事务性工作;统筹协调高新区智慧园区等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高新区科技创新主体、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孵化平台的引进、培育和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引导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体系、产业投资基金,配合相关部门推动高新区企业融资;协助相关部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打击非法集资。
(七)安全环保科(综合执法科)
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开展高新区环境影响评价、安全风险评价,严格执行资源节约和环境准入门槛;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高新区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高新区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协调、监督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完善环境治理设施等相关工作;指导入驻企业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工作要求,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负责高新区信访维稳工作;负责高新区公共卫生安全工作。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区政府委托,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综合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重大活动、重要工作的综合执法保障,做好相关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八)人力资源科
负责高新区入驻企业的人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服务管理工作;协助高新区企业开展人才引进、人才培训、用工招聘、技能培训等工作;协助高新区企业发展产业学院;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高新区各类人才职称评定和优秀人才的评比及推荐、申报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