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28MB18494794/2026-00004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国资委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发布日期 | 2026-02-28 |
| 索引号 | 11500228MB18494794/2026-00004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国资委 |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 发布日期 | 2026-02-28 |
重庆市梁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一是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区属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除外)出资人职责;负责全区国有企业改革和优化重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负责指导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机制;负责向区人大、区政府报告全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保值增值情况。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牵头确定国有企业经营方向、服务领域和主营业务;配合区人力社保部门指导国有企业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薪酬福利政策;通过法定程序协助区委、区政府对区属重点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三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通过统计、稽核对直接监管的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四是根据区政府授权,承担全区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确认、评估、配置、处置、产权变动、纠纷调处、日常监管等工作;指导国有企业做好国有资产的管理、维护,推进有效盘活利用长期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国有资产,充分发挥资产效益。组织开展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五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等工作职责。六是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单位本级内设机构4个,各机构规范简称依次为:党建科、综合科、国企发展科、国资监管科。下设二级预算单位2个,分别是:重庆市梁平区国有企业服务中心,重庆市梁平区国有企业党群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0534.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851.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2683万元;收入比2025年增加19983.5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2030.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5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增加268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0534.9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7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317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09.0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36万元;支出比2025年增加19983.5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6.5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9937万元。
三、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534.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34.94万元,比2025年增加19983.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7.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5年增加46.5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提高标准以及工资调整;项目支出2003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国企专项审计,注入国企注册资本金等重点工作,比2025年增加1993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未将注入国企注册资本金项目纳入年初预算。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注入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重点工作,比2025年增加5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7.30万元,较上年减少0.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公务接待费2.80万元,较上年减少0.2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9.78万元,比2025年增加14.50万元,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提高公用经费人均预算标准,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0.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5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35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截至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委托业务费情况。2026年委托业务费涉及财拨资金3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7万元和履行出资人专项审计服务30万元。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何春燕 联系方式:023-532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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