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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MB18494794/2022-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区县(自治县)政府 [ 体裁分类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国资委
[ 成文日期 ] 2023-03-14 [ 发布日期 ] 2023-03-14

重庆市梁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职能职责

重庆市梁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市梁平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区属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除外)出资人职责;负责全区国有企业改革和优化重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负责指导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机制;负责向区人大、区政府报告全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保值增值情况。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牵头确定国有企业经营方向、服务领域和主营业务;配合区人力社保部门指导国有企业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薪酬福利政策;通过法定程序协助区委、区政府对区属重点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

(三)依照《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通过统计、稽核对直接监管的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四)根据区政府授权,承担全区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确认、评估、配置、处置、产权变动、纠纷调处、日常监管等工作;指导国有企业做好国有资产的管理、维护,推进有效盘活利用长期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国有资产,充分发挥资产效益。组织开展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

(五)贯彻执行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提出我区金融工作建议、牵头拟定金融业发展规划、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区金融业改革、创新和发展,协调引导金融机构为全区经济社会服务;负责拟挂牌上市企业的培育、推荐工作,有序推进全区主导产业、重大项目市场化融资。

(六)根据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机构的初审和业务监督管理。

(七)协同在梁金融监管机构、区级相关部门规范和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牵头应对金融突发事件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监测全区金融数据。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职能转变。重庆市梁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要进一步调整优化职能,提高监管效能。突出管资本职能,落实保值增值责任。强化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严防国有资产流失。精简监管事项,增强企业活力。全面加强国企党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档案、财务、信息、后勤、信访稳定、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机要保密、督查督办、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对外宣传,承担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运转的日常工作。承担机关重大决策、规章和政策性文稿审核协调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机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委机关财务,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承担委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财务监督等工作。负责委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关工作;负责委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工会群团、精神文明、综合治理等工作。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培养教育发展等国企党建工作,配合区委组织部对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

(二)国资国企监管科。履行区属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除外)出资人职责,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所监管企业进行战略性调整;对直接监管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配合对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的意见,承担全区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确认、评估、配置、处置、产权变动、纠纷调处、日常监管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与区国资系统外企业的资产非公开交易、无偿划转工作;对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交易及产权管理事项提出意见建议;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指导国有企业做好国有资产的管理、维护;组织开展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健全国有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分类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负责直接监管的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组织直接监管国有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指导直接监管国有企业财务预决算等工作。指导国有企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

(三)金融管理科。负责金融机构的联系和服务工作;有序推进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和金融业改革、创新、发展;协调和引导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牵头推进金融科技发展,负责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开展地方金融数据统计分析和风险预警。承担对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机构的初审和业务监督管理;负责拟挂牌、上市公司的培育、推荐工作。牵头应对金融突发事件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承担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乡镇开展打非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地方金融领域信访维稳工作,协调组织全区地方金融风险防控,统筹跨领域金融风险案件处置。牵头负责普惠金融工作,牵头推进直接融资有关工作。

(四)党建科。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组织的管理,指导所监管企业党员队伍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党员发展等工作。

事业单位

重庆市梁平区国资金融服务中心

1.承担区属国有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产权变动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的统计工作。

2.参与指导有关单位做好国有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验收、登记、领取、使用和保管等工作。

3.组织开展其他经营性国有资产统计,定期分析,报告资产状况、资产变动及使用效益情况。

4.承担国有企业经营指标的统计、监测、分析工作。协助区国资委做好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及人员教育培训等工作。

5.负责做好金融机构的联系服务工作。

6.承担全区金融数据监测等事务性工作。


重庆市梁平区国有企业党群服务中心

1.负责指导国有企业党群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教育管理服务等工作;

2.负责区属国有企业党员发展和组织关系转接等有关党群工作;

3.负责区属国有企业人才培养交流等工作;

4.负责区属国有企业的社会综合服务,协助开展劳动保障服务、劳动合同维权等工作;

5.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法律咨询、卫生医疗、心理疏导、职工权益维护、保障企业稳定、民政优抚等方面的委托代理服务与延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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