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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3


重庆市梁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国资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助力我委行政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持续推进信息主动公开。2023年,通过我委政府网站及时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15条。一是及时公开本部门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年增加公开1件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准确发布本部门和委属事业单位2022年决算、2023年预算等信息。三是及时更新区国资委机构设置、领导信息、公开指南等信息。四是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国有资产交易、监督检查等相关信息。

(二)稳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2023年,区国资委回复依申请公开事项1人次、1条信息,已依法依规按时答复。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制定我委2023年政务公开任务清单,部署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压实各科室工作责任,持续推进工作落实。认真履行审查拟公开信息、维护和更新公开信息等职责,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需经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负责人复审、主要负责人终审的“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对外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权威性。定期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在法定期限内完成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

(四)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我委门户网站,在首页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法定主动公开等子项,同时,明确各栏目的责任科室及维护要求,确保政府信息更新及时到位。

(五)切实强化监督保障。区国资委坚持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研究督办,要求责任科室强化意识,落实工作举措。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针对区政府每季度对政府网站检查指出的问题,自觉举一反三,加强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工作有待加强;二是主动公开信息标准化、规范化仍有上升空间,少数领域仍然存在信息公开不完整的情况;三是公开平台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在政策文件解读方面,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文件起草阶段同步设计政策解读材料、解读方案,更多采用图文解读或视频解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丰富解读内容和形式、提高解读质量。二是在主动公开信息标准化、规范化方面,对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把关,确保标题规范、要素完整、及时准确,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发布的精准性和规范性。三是在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方面,进一步完善优化栏目设置,不断提升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度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委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全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举报。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我委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出现应当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形,无相关费用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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