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3102K/2025-00033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虎城镇政府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虎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 成文日期 | 2025-10-31 | 发布日期 | 2025-10-31 |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3102K/2025-00033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虎城镇政府 |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虎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成文日期 | 2025-10-31 |
| 发布日期 | 2025-10-31 |
重庆市梁平区虎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一是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二是强化经济发展职能。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规范市场秩序,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强化产业引导,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扶贫开发,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三是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加快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法律服务等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四是强化公共管理职能。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强化城镇和村容村貌管理。健全重大社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信访工作,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五是强化公共安全职能。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保障机制,增强执法监管能力。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4年度,本单位为部门决算一级预算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6个,独立核算机构数6个。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4年度,本单位在职人员48人,新录用公务员4人,事业单位1人,区内其他单位调入2人,调出区内其他单位4人,退休3人,总数较2023年年末增加2人。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873.19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10.46万元,下降9.6%,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资金减少。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3774.9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24.24万元,下降5.6%,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资金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74.96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8.22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3873.1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10.46万元,下降9.6%,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资金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309.71万元,占33.8%;项目支出2563.48万元,占66.2%;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873.1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10.46万元,下降9.6%。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资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95.7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41.44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25.43万元,增长58.4%。主要原因是年初项目资金未纳入我镇预算,年中财政追加项目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8.22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93.9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27.67万元,下降8.2%。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3.65万元,增长62.7%。主要原因是年初项目资金未纳入我镇预算,年中财政追加项目资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3.21万元,占2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09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单位存在人员调动、人大代表数量变动、政府和各事业单位日常办公等费用存在浮动等。
(2)国防支出3.61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9万元,下降2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征兵相关费用实际支出有所减少。
(3)公共安全支出45.70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2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本镇治安巡逻员、禁毒社工、网格员等各类费用有所浮动。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2.65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55万元,下降32.5%,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资金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3.53万元,占1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2.59万元,增长52.6%,主要原因单位职工年内存在工资调整、人员调动等,所以养老保险缴费等有浮动。部分项目年中财政追加项目资金。
(6)卫生健康支出66.63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3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年内存在工资调整、人员调动等,所以医疗保险缴费等费用有浮动。
(7)节能环保支出86.74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4万元,增长8.4%,主要原因是区生态环境局安排了我镇黑臭水体整治项目,以及场镇日常环卫开支有所增加。
(8)城乡社区支出18.98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9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内我镇增加了较多场镇维修项目。
(9)农林水支出1643.33万元,占4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2.81万元,增长145.1%,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项目年中财政追加项目资金。
(10)交通运输支出185.89万元,占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5.35万元,增长34324.1%,主要原因是公路建设项目年中财政追加项目资金。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46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了生猪调出大县补助和限上商贸企业联网直报统计员经费。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2.36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3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了耕地流出补足项目。
(13)住房保障支出60.86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90万元,下降11.5%,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年内存在工资调整、人员调动等,所以住房公积金项目资金有所变动。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00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00万元,增长466.7%,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了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9.71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1189.8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7.36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存在新增、调动、工资调整等情况。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及医疗费等。
公用经费119.8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4.81万元,下降22.5%,主要原因是严控支出,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79.2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82.79万元,下降31.6%,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资金减少。本年支出179.2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82.79万元,下降31.6%,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资金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8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5万元,下降43.0%,主要原因是我镇年初报废了一辆公务用车,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1万元,下降42.5%,主要原因是我镇年初报废了一辆公务用车,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5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市内公务出行,执法检查等所需的加油费、保险费、维修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5万元,下降43.0%,主要原因是我镇年初报废了一辆公务用车,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1万元,下降42.5%,主要原因是我镇年初报废了一辆公务用车,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8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9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33万元,下降14.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线下会议数量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4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96万元,下降67.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线下培训次数减少。本年度差旅费支出30.8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8.90万元,下降48.4%,主要原因是2024年严格控制差旅费报销,减少了差旅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2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63万元,下降21.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减少了公用费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部门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44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563.48万元。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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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重庆市梁平区虎城镇人民政府整体监控 |
项目编码: |
50015500024P000097 |
自评总分: |
100.00 |
|||||
|
项目主管部门: |
724-重庆市梁平区虎城镇人民政府 |
财政归口处室: |
010-乡财科 |
部门联系人: |
刘欢 |
联系电话: |
02353654101 | |||
|
资金情况 |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
年度总金额 |
22,721,996.57 |
38,582,697.58 |
38,582,697.58 |
|||||||
|
其中:财政拨款 |
22,721,996.57 |
38,582,697.58 |
38,582,697.58 |
100 |
10.00 |
10.00 | ||||
|
一般公共预算 |
22,702,796.57 |
36,790,128.70 |
36,790,128.70 |
100 |
||||||
|
绩效目标 |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全面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各项方针、路线、政策,积极配合上级部门交办要件和及时完成下达任务,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抓好“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场镇管理、民政服务、平安稳定、党的建设、思想意识形态”七大方面工作。推动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一是有效落实招商引资,推动经济稳定发展;二是优化产业结构,服务企业发展,增强经济发展活力;三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做好建文建卫工作,着力推动项目建设;四是全面做好民生服务,优化落实惠民政策,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做好三峡移民后续保障工作,持续推进文旅发展;五是,加强社会治理、强化安全监管、综治维稳、深化乡镇平安建设;六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其他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
全面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各项方针、路线、政策,积极配合上级部门交办要件和及时完成下达任务,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抓好“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场镇管理、民政服务、平安稳定、党的建设、思想意识形态”七大方面工作。推动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一是有效落实招商引资,推动经济稳定发展;二是优化产业结构,服务企业发展,增强经济发展活力;三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做好建文建卫工作,着力推动项目建设;四是全面做好民生服务,优化落实惠民政策,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做好三峡移民后续保障工作,持续推进文旅发展;五是,加强社会治理、强化安全监管、综治维稳、深化乡镇平安建设;六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其他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
全面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各项方针、路线、政策,积极配合上级部门交办要件和及时完成下达任务,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抓好“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场镇管理、民政服务、平安稳定、党的建设、思想意识形态”七大方面工作。推动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一是有效落实招商引资,推动经济稳定发展;二是优化产业结构,服务企业发展,增强经济发展活力;三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做好建文建卫工作,着力推动项目建设;四是全面做好民生服务,优化落实惠民政策,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做好三峡移民后续保障工作,持续推进文旅发展;五是,加强社会治理、强化安全监管、综治维稳、深化乡镇平安建设;六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其他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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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
服务全镇各村居 |
个 |
= |
18 |
18 |
0 |
100 |
10 |
10 |
否 |
|
|
举办各类宣传活动 |
次 |
≥ |
12 |
12 |
0 |
100 |
20 |
20 |
是 |
|
|
资金按时拨付率 |
% |
≥ |
95 |
95 |
0 |
100 |
20 |
20 |
是 |
|
|
服务全镇经济发展 |
% |
≥ |
80 |
80 |
0 |
100 |
20 |
20 |
是 |
|
|
提高惠民资金等各类资金使用效率 |
% |
≥ |
95 |
95 |
0 |
100 |
20 |
20 |
是 |
|
|
居民满意度 |
% |
≥ |
90 |
90 |
0 |
100 |
10 |
10 |
是 |
|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和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刘欢,023-5365410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