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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008653102K/2025-00034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梁平区虎城镇政府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虎城镇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冬春救助资金、物资分配工作方案
成文日期 2024-12-27 发布日期 202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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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梁平区虎城镇政府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虎城镇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冬春救助资金、物资分配工作方案
成文日期 2024-12-27
发布日期 2025-12-12

关于2024年度冬春救助资金、物资分配工作方案

各村(居)委员会:

为帮助受灾困难群众安全越冬,祥和过年,区应急局下拨了一批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和救灾棉衣被。根据各村(社区)受灾情况和冬春需救助情况,并经研究,将冬春生活救助资金进行了分配(分配情况见附件1)。

冬春生活救助资金通过打卡发放,救灾棉衣由村居代领并发放,2025年1月5日前确定救助对象,镇村都要建立台账。

一、工作原则

做好冬春救助工作,是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也是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的必然要求。按照“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方针,坚持救灾款物“公开、公平、公正”的发放原则,保证重点、分类施救,切实解决受灾群众在冬令和春荒期间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二、救助对象

一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农经作物绝收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二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伤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三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其他情况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

三、救助范围

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对各类冬春救助对象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并视情况提高救助标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温暖过冬。

四、分配明细

今年我镇共收到重庆市梁平区应急局下拨的受灾群众温暖过冬,冬春救助款6万元。现根据各村社冬春救助上报实际情况做如下分配:

        附件1:虎城镇2024年度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分配明细


                                                                重庆市梁平区虎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虎城镇2024年度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分配明细

序号

村、社区

需救助人数

需救助户数

拟救助金额(元)

备注

1

陈家社区

20

11

4400


2

砂石社区

21

21

4700


3

永和村

16

16

3600


4

八林村

11

11

2420


5

波漩村

18

18

4000


6

楚家村

15

13

3300


7

大荣村

16

10

3520


8

大兴村

19

16

4200


9

河口村

13

13

2860


10

集中村

10

10

2200


11

礼仁村

20

17

4400


12

聂家村

21

12

4700


13

五角村

15

15

3300


14

清河村

16

12

3600


15

桐子村

10

10

2200


16

水口村

20

19

4400


17

千丘村

10

10

2200



总计

271

234

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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