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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失业人员可领一次性补助 我区补助标准为2880元
日期:2019-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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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日报讯(记者 郑越)近日,记者从区就业局获悉,重庆市困难失业人员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新政策日前已出台,标准为我市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倍。我区户籍补助标准为2880元,每人有且只能享受一次。

据介绍,该项政策的补助对象为我区户籍登记失业的“4555”人员(女性满四十五周岁、男性满五十五周岁及以上)、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

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亦可申请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2019年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含3个月),截至申请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时仍未就业且在法定退休年龄内;2019年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依法参保,且未享受失业保险待遇;2019年以来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困难失业人员一次性补助该如何办理呢?记者了解到,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持《困难失业人员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申请表》、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原件,可在我区任一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申领。执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具体以困难失业人员申请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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