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区公安局民警接到线索,称和林镇范某某经营的门市里藏有枪支。接到消息后,民警立即进行摸排侦查,确定了举报真实。
9月15日,范某某携枪驾车,准备进山打猎,民警发现其行踪后,立即对其布控。随后,民警在范某某回村路上将其截获,并在其驾驶的轻型普通货车里当场查获自制气枪1支,在其经营的门市内查获打气筒1个和瞄准器1个。
据了解,为了能打到山中野鸡和其他野鸟,满足自己打猎爱好,范某某以8000元的价格在网上购买气枪零件,自行组装和改装成气枪。
据民警介绍,近年来,非法持有枪支打猎造成不良后果的案事件时有发生,区公安局将不断加强缉枪制爆工作力度,确保辖区平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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