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12月18日,我县召开建立城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来自社会不同阶层、领域的19名代表参加会议。
为何要制定阶梯水价
据了解,我县建立城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是为了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促进水资源的有效节约和循环利用。也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和市物价局的具体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而拟定的。
会上,价格听证方案提出方——县发改委物价科介绍了《梁平县建立城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方案》,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价格成本监审方——县发改委成本监审科介绍了《梁平县发改委关于梁平龙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梁平龙泉供水有限公司介绍了公司供水基本情况及发展状况;参会人员就定价听证方案及定价成本监审报告涉及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提问;与会听证代表就制度的实施方案及可行性提出了意见建议。
暂拟订出两种方案
目前,我县城区居民生活用水综合水价为3.44元/立方米,其中自来水供水价格2.32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00元/立方米,水资源费0.12元/立方米。按照拟订的城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方案,县发改委设置了三个阶梯。
方案一:第一阶梯户月用水量为21立方米及以下,覆盖率为97.03%;第二阶梯户月用水量为21-30(含)立方米,覆盖率为98.69%;第三阶梯户月用水量为30立方米以上,覆盖率为100%。第一阶梯水价不作调整,第二、三阶梯分别加价0.93元/立方米、3.48元/立方米。
方案二:第一阶梯户月用水量为25立方米及以下,覆盖率98.02%;第二阶梯户月用水量为25-34(含)立方米,覆盖率98.98%;第三阶梯户月用水量为34立方米以上。第一阶梯水价不作调整,第二、三阶梯分别加价0.93元/立方米、3.48元/立方米。
最终方案由县政府审定
本次听证会共19人参加。其中,消费者10名,经营者1名,县人大、县政协代表各1名,专家学者2名,职能部门代表4名。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本次听证会的方案,符合我县城区居民用水的实际情况,可有效节约水资源,约束少数人对水的浪费,合情合理符合上级政策,顺应民心。同时,也有部分参会人员就实施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县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推行阶梯水价,旨在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促进水资源的有效节约和循环利用。县发改委将根据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及参照主城执行情况进一步完善方案、拟出文件,再报县政府审议通过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