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记者从区人力社保局获悉,我区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和跨区域就业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
据了解,贫困劳动力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象为户籍所在区县以外区域,实现单位就业(公益性岗位就业除外)、自主创业,且连续就业3个月及以上,并仍处于就业状态的我市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补贴标准为在山东省就业的,按800元/人给予补贴;在其他区域就业的,按500元/人给予补贴。每人只享受一次补贴,不重复享受。
跨区域就业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对象为我市户籍跨区(县)、省(市)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补贴标准按照贫困劳动力本人往返户籍地与就业地乘坐火车硬座、高铁/动车二等座和公交长途汽车的票据票价据实补贴,每人每年享受一次往返补贴。
符合以上条件的我区贫困户劳动力,申请求职创业和交通补贴怎么办理呢?
申请求职创业补贴需在居住地或户口地镇乡办理,另需:
1、出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
2、下列人员需提供以下凭证:
⑴市内单位就业人员(用人单位为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除外),提供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情况说明(出具时间在申请时间当月或上月,下同),或近3个月的工资流水(需显示用人单位信息,截止时间在申请时间当月或上月,下同)。
⑵市外单位就业人员,提供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情况说明,或近3个月的工资流水,或近3个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截止时间在申请时间当月或上月)。
⑶市外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交通补贴需在户口地镇乡社保所办理,另需:
1、出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
2、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情况说明,或近1个月的工资流水,或近1个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证明时间在申请时间当月或上月)。在重庆市内单位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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