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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市外异地就医费用手工报销业务将下放至指定医疗机构

日期:2022-08-31

梁平日报讯 (记者 田思源)9月1日起,我区市外异地就医费用手工报销业务将下放至指定医疗机构办理,进一步解决参保群众市外异地就医费用手工报销“多地跑”“周期长”等问题,切实推进我区医保工作更加惠民、便民。

据介绍,指定医疗机构包含全区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保人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前往居住地就近申报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由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资料受理、初审及信息录入,区医保局复审通过后再将资料反馈给医疗机构进行结算。此项业务下放至指定医疗机构后,乡镇(街道)社保所不再代收市外异地就医费用手工报销办理申请。

据了解,申报市外异地就医费用所需资料为:加盖就医医院鲜章的发票原件(或电子发票复印件)、费用总清单原件(或电子费用总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如为委托办理者,另需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双方签字的委托书。

值得注意的是,申报人的社保卡需激活银行功能,如未激活,需现场提供本人重庆市内银行开户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因外伤住院的,申报人应如实填写《重庆市医疗保险外伤病人受伤原因承诺书》(承诺书可在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参保人,应提供其他特殊证明材料,如:新生儿随监护人报销的,应提供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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