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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一批新规正式施行
日期:202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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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重庆市养老服务条例》等一批新规正式施行,涵盖民族团结、社会救助、劳动者权益、养老服务等多个领域,进一步完善法治体系、补齐民生短板。

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7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时代实施宪法有关规定、处理民族事务和开展民族工作的基本法律,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大法治举措。该法体例为“序言+七章”,七章包括总则、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共65条。

提升社会救助管理服务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救助领域的专门法律,共7章78条。法律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依法保障公民获得物质帮助和救助服务的权利。国家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工作,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精准识别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提升社会救助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保障超龄劳动者合法权益

《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7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首部明确超龄劳动者权益的专门规章。规定从多方面作出保障:劳动报酬方面,要求及时足额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休息休假方面,要求遵守法定工作时间规定和年节纪念日放假办法,一般不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确需安排的应遵守劳动法有关规定;工伤保障方面,明确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超龄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

促进对外投资高质量发展

《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7月1日起施行,共34条,旨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对外投资高质量发展,有效实施对外投资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规范行政法规制定程序

新修订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7月1日起施行,共8章48条。条例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立法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细化立法有关规定,总结行政法规制定实践经验,规范制定程序,保证行政法规质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中药说明书“不良反应尚不明确”将禁标

《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已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规定,中药说明书【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中任何一项,在施行之日起满3年后(即2026年7月1日)申请药品再注册时仍为“尚不明确”的,依法不予再注册。

两项电动汽车安全新国标实施

7月1日起,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18384—2025)和《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38031—2025)正式实施。其中,电动汽车安全新国标明确“一键断电”应为物理断电装置,新增整车刮底要求,修订维修断开装置要求;电池新国标修订了热扩散测试技术要求,并新增测试项目。

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重庆市养老服务条例》7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我市养老服务领域首部综合性、基础性地方性法规,该条例系统总结了我市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聚焦解决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着力突破制约养老服务发展瓶颈,构建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制度框架,不断规范养老服务工作,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记者 张晓庆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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