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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 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访区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培元

日期: 2019-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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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 郭培元


五月二十八日,重庆平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集成电路封装车间,工人在上芯。

文/图 记者 韩佳慧

科技创新是一个城市快速发展的最佳“引擎”。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离不开科技创新,科技领域的“放管服”改革是促进国家和区域科技创新的重要举措。区科技局是如何推进全区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的?目前取得了哪些成绩?下一步又有哪些计划?就此,本报记者对区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培元进行了专访。

梁平日报:作为全区科技创新主管部门,党的十九大以来,区科技局是如何推进全区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的?

郭培元:党的十九大以来,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扎实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

一是“放”。我们按照中央和市委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清理、废除阻碍创新的陈规旧章和繁文缛节。通过下放科技项目自主决策权和人财物支配权,放出了企业及其研发人员的活力和动力。通过取消权力事项11项,公布“网上办、一次办、马上办”的快捷公共服务事项6项,加快了企业创新进程。

二是“管”。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和联合检查计划,加强科技项目、研发机构等事中事后部门联合随机监管,做到公正监管。修订落实创新激励政策,以创新实绩论英雄;开展知识产权侵权假冒“双打”工作,支持创新探索、保护创新成果,维护企业公平竞争。

三是“服”。我们汇编国家、市、区科技创新政策,向全区科技型企业印发;开展“百问百答”政策宣讲等活动,让企业了解和熟知政策。建立定期走访帮扶企业制度,“因企施策”服务帮助企业创新发展。

梁平日报:目前,我区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取得了哪些成效?

郭培元:通过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全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空前浓厚,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优质创新主体快速增加。在区科技局的积极推动下,构建并获批认定市级创新创业示范团队6个,市级以上研发机构20家、市级及以上众创空间5个、农业科技专家大院4个,认定市级科技型企业146家、重庆百强创新企业2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2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9家,国家和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9家,获批认定“国家功率半导体封测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国家专利信息服务(重庆)梁平分中心”。

二是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升。科技型企业承担国家和市级重大项目能力显著增强,已承担市级人工智能技术创新等重大主题专项项目10余项,获得区政府创新奖扶企业209家、专利资助企业220家,推动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保持30%以上增幅,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9件,高新技术产品达到129个。

三是科技金融支撑服务有力。组建2000万元种子基金做引导,已发放免息信用贷款1800万元支持40家初创企业和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组建1亿元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为科技型企业债权融资做资本增信,今年以来已为15家科技型企业发放贷款1690万元,解决科技型企业创新资金需求。以多层次资本市场做服务,帮助3户科技型企业在重庆OTC科创板成功挂牌。

梁平日报:区科技局在下一步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中将有哪些新举措?

郭培元:区委、区政府决定以创建国家高新区为抓手,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我们要在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等方面精准发力,通过推进“放管服”,全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以扩大科研主体的自主权为核心来“放”出活力与动力,以信用为导向的科技管理体系来管出公平和秩序,以政务服务、政策服务、市场服务的精准来“服”出便利和品质,着力推进以“服”为核心的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构建“创新帮政策、创业帮孵化、发展帮融资、成果帮转化、企业帮壮大”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一是扩大研发自主权,激发创新活力。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改革优化科研管理方式,建立重结果、重绩效的评价体系,充分相信和尊重科研人员,赋予他们更大经费使用自主权和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增强科研人员的舒心感、获得感、幸福感。

二是推动诚信建设,维护公平和秩序。推动以科技项目、科技论文和科技金融为主的科研诚信建设,实现企业科研诚信全覆盖。严肃查处科研失信行为,实现科研信用与全区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奖惩。

三是以需求为导向,强化高效服务。创新的主体始终是企业,我们一定要认真履职尽责,开展创新服务精准对接。第一是提升科技服务品质。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完善行政权力事项服务指南,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坚持“一线工作法”,主动送政策、送服务上门,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第二是提升企业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人才队伍建设。帮助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鼓励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全覆盖,帮助申报认定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构筑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持续建立科技型企业培育库,积极帮助企业申报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第三是规范中介机构服务。积极引进、培育、建设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分支机构,督促其规范收费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推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服务无绩效不收费”的绩效服务机制。第四是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打破政策“碎片化”,完善区级科技创新政策。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企税收优惠等政策和区级科技创新奖扶政策。积极开展种子基金、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等科技金融服务工作,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四是以党的建设引领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部署和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该放的权坚决放,该办的事加快办,该服务的服务好,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落实落地,为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创建国家高新区,推动高质量发展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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