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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33966179C/2024-000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和林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3-25 [ 发布日期 ] 2024-03-25

关于重庆市梁平区和林镇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重庆市梁平区和林镇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和林镇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提请大会审查,并请各位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也是梁平发展进程中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一年。我镇财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及有关单位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以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为动力,认真贯彻镇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镇人大预算决议,紧紧围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努力推进乡村振兴。狠抓增收节支,合理安排支出,强化财政精细化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政制度,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财力保障,顺利完成了镇党委、政府下达的财政收支及预算任务。

(一)财政收入执行情况。

2023年全镇完成预算总收入2874.09万元,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52.2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07万元.

3.年初结转和结余78.74万元。

(二)财政支出执行情况。

2023年全镇财政预算总支出2874.09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2731.01万元,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8.1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活动、限上商业企业联网直报统计员经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生育关怀基金、党龄40年以上老党员生活补贴、驻乡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工作经费、铁路护路工作经费、食品协管员经费等;

(2)国防支出4.4万元,主要用于民兵管理事务经费,具体为加大对民兵建设事业经费投入保障,对做好民兵预备役人员开展点验、训练、演练,进行政治教育、形势战备、安全教育, 兵役登记工作,向部队输送优秀青年提供有力保障等;

(3)公共安全支出30.65万元,主要用于治安巡逻员及综治网格工作经费、禁毒社工补助等;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8.44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4.81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组织经费、社会保险补贴费用、公益性岗位补贴费用、2023年就业补助补贴费用、遗属补助、解三难资金补助、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及管理经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助、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费用、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困难群众春节送温暖费用、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专项经费及村(社区)兼职工作人员误工补助、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等;

(6)卫生健康支出46.4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补助等;

(7)节能环保支出65.83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场镇排水设施运维费、乡村污水处理运行经费等;

(8)农林水支出887.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农业部门正常运转及履职工作、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粮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项目、梁平区农用地安全利用项目、生猪良种补贴、耕地流出整改资金、造林补贴费用、高速公路云复路景观林带等土地流转租金、松材线虫病防控、标准化林业站建设、水利救灾资金项目、就业帮扶脱贫户公益性岗位开发项目、扶贫产业发展项目、乡村治理项目、资助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保“渝快保”项目、巩固医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梁平区农村户厕改造项目、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实施农村综合改革建设项目的投入、村级组织经费等;

(9)交通运输支出58.9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以奖代补”等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24万元,主要用于限上商贸企业联网直报统计员经费等;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0.19万元。主要用于耕地恢复补足经费等;

(12)住房保障支出35.1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68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费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含镇街转移支付等;

(14)其他支出70.14万元, 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以奖代补”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143.07万元,具体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141.87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耕地恢复补足经费、耕地“非粮化”处置资金、耕地恢复补足经费等;

(2)农林水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项目资金等。

(三)2023年预算执行成效。

1.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财政保障。2023年,我镇始终科学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调整低效无效支出,腾退超标准、超承受能力保障政策,年初预算优先安排“三保”等刚性支出,从源头避免“三保”资金被挤占挪用,坚决兜住“三保”底线,不留硬缺口。严格预算约束,严禁违反规定乱开口子、随意追加预算,始终把保障基本民生放在财政工作最突出的位置。

2.严格完善绩效管理,促进资金效益。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预算绩效原则,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绩效管理机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防止资金沉淀,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花出效益来。我镇全面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完成脱贫攻坚类、产业发展类、生态环保类、社会保障类、基础设施类、社会事务类六大类目标绩效自评。通过对实施项目的投入、使用过程、产出效果等进行分析评价,节约行政成本,强化责任约束,做到花钱要问效、无效必问责。

3.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按照规范和统一预算管理工作流程、要素和规则,将项目库、采购、绩效以及预算、核算、决算进行整合,全面提升预算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自动化水平,改革成效显著。

4.全面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预算法实施条例要求,不断扩大预决算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2023年政府所属6个二级单位全部公开预算信息、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 2022年政府汇总公开决算信息及所属6个二级单位全部公开决算信息、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

5.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2023年,和林镇严格执行《会计法》、《预算法》等各项法律法规,规范财政支出和资金支付的审核、审批程序。通过对财政监督工作的进一步开展,让财政管理更加规范有效。

6.坚持政府过“紧日子”。 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政府机关带头,压减运行经费25万元,凡是没有上级明文规定需新增工作经费预算由部门单位在原预算额度中调剂解决。从严管控各类经费支出,压减“三公”经费、一般性支出,精简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控年度中增支。

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24年财政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和林镇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大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认真落实区委十五届五次全会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牢牢把握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工作导向,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坚持做好长期过“紧日子”、“苦日子”的准备,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三保”底线,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集中财力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确保财政平稳可持续发展。

(二)2024年全镇预算收支安排。

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和区财政局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按照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财力编制2024年预算收支,并作如下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91.3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1991.30万元;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2.66万元;

(2)国防支出4.00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36.41万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1.02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62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56.36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50.00万元;

(8)农林水支出416.51万元;

(9)交通运输支出166.17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61.54万元。

三、2024年财政工作安排

1.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健全财力长效保障机制,切实兜住“三保”底线。一是对工资、运转、基本民生资金足额保障。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加强财政管理、统筹做好资金调度,兜牢“三保”底线。二是对重点项目资金优先安排,加大上级资金、本级资金,预算资金、自有资金,债券资金、存量资金的统筹力度,对非重点、非紧迫的项目,坚决停下来,切实缓解财政当前支出压力。三是调整腾退低效、无效的支出,用政府的“紧日子”换取人民群众的“好日子”。 四是打好“铁算盘”,从严管控各类经费支出,压减“三公”经费、一般性支出,精简会议、培训、庆典等公务活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控年度中增支。

2.加强资金常态化监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建立实名台账,动态监测,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规范人员类、公用经费类、特定目标类项目调整调剂,加大资金支付审查力度,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和重点支出,不断提高资金效益。

3.加大财政监督检查。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理财、用财,严肃财经纪律,加大财政监督检查、追责问责力度,确保财政政策、资金落地有效。

4.严格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体系,做到花钱必有效,无效必问责。实现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下达。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就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分类处置。建立绩效自评、重点评价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

5.壮大财源、主动出击,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优化整合资源。重点争取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保障民计民生支出。强化专项资金整合,重点聚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及民生保障工作,切实促进和林镇经济社会全方面发展。加强与重点企业的联系沟通,提供财政指导和扶持,进一步夯实财政基础。

做好2024年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筑牢“三保”底线,持续改善民生。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镇人大的监督指导,虚心听取意见建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更加积极的态度、以更加务实的作风、以更加有为的担当,扎扎实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奋力谱写和林镇高质量高发展生活篇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作出梁平贡献而团结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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