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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和林镇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2-01-29

2021年和林镇法治政府建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市委、市政府《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区委、区政府《重庆市梁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以及《2021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于后: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情况

(1)加强镇公共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1年来政府支持各村及社区投资10万元对本辖区7个村3个社区的公共服务中心进行了规范化建设。设立了办事窗口,在显著位置张帖了办事指南及办事流程。方便了群众办事。

(2)积极配合区法制办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保障了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和行业。

(3)由公共服务中心负责人负责,组织委员把关编制了公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完善了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方便了群众办事。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情况

(1)由党政办负责起草,主要领导确认印发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加强了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管理,落实了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

(2)对部门间存在争议较大或者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实行了主要领导确认制度。

(3)提高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众参与度。健全了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例如:镇辖区龙溪河整治项目方面广泛征求了群众的意见,凝聚了社会共识,使工程进展顺利,无群体性事件。

(4)制定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的“三统一”制度。

(5)设立《优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库》,将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目录库进行动态管理,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在镇政府公众信息栏予以公布。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将规范性文件上报区委依法治区办公室进行备案。

(6)由党政办牵头分年度对本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并上报了清理情况。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工作情况

(1)完善了我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2)本镇龙溪河整治、场镇污水分流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我们广泛听取了群众的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听取了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

(3)建立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情况

(1)改革行政执法体制。由镇纪委书记牵头加强了对受委托执法执行部门的监督。在安全生产、工商质监、公共卫生、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渔业、商务等领域内积极稳妥地开展了跨部门的联合执法。

(2)由组织委员牵头,落实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执行相关行政裁量标准,规范了裁量范围、种类、幅度。

(3)规范行政行为。由政法书记牵头,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保障等制度。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情况

(1)由组织委员牵头加强了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出台了公务员诚信管理办法。使公务员自觉接受了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2)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1年来本级政府接受了区审计局的审计。对审计出来的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整改,对公务员、村(社)干部不应领取的值班费、加班费、误工补助或岗位津贴进行了清退,圆满的完成了整改任务。

  (3)全面推行政务公开。镇、村两级对本单位的党务、政务、财务、服务在显著位置进行了公示,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

   (4)完善纠错问责机制。由纪委书记牵头完善纠错问责制度。由于纪律严密,2021年和林镇无镇、村干部纠错问责案事件发生。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情况

(1)1年来我们坚持村(社)每月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制度,共排查矛盾纠纷234起,调处化解232起,调处成功率达99%。修订了《和林镇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确保了应急处置能力的提升。在和林场镇开展了影响生态环境和场镇形象的专项整治工作。镇政府聘请了法律顾问。加强了初信初访工作,积极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利。

  (2)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和人民调解。通过场镇宣传、会议宣传、院坝宣传等形式积极宣传了行政仲裁、行政裁决、人民调解等法律法规。积极调整了消费者权益、劳动关系、医患关系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建议完善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积极推进了依法逐级走访。信访工作在受理、转送、交办和协调、督办工作方面进行了规范化建设。

  (3)在硬件投入方面,在爱国村、福和社区、和清社区、万安村建立了4个规范化调解室。随着枫桥经验的推广辖区3个社区、7个村设立了“五老调解室”,镇级确定了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经费实行实报实销。

   (4)全面完成“三治”结合的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任务。2021年我们调动三龙村、蔡家村、爱国村、茂林村按照区司法局的要求创建“三治”结合的民主法治村。已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上报区级确认。

    (5)疫情防控有序开展。截至目前本镇接种疫苗第一针11240人次,第二针9205人次,第三针5053人次。从中、高风险区回来的人员全部实行送指定隔离点进行隔离和居家隔离。从低风险区回来的人员我们动员他们进行核酸检测。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到位。在爱国村开展了大规模核酸检测应急演练。

(七)、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情况

  (1)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测试,本镇把干部学习宪法及其他法律作为必修课,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带动了一般干部积极学法,制定了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副处级、一般干部在网上参加了普法考试。

  (2)通过学法和普法,本镇领导干部提高了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使领导干部形成了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的良好习惯,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3)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制度。1年来由平安办牵头在和林场镇搭建普法平台,邀请驻镇单位及内设各办所中心执法部门开展集中性普法活动2次。

总之,我们全面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旦也存在一些不足。在2022年里我们将补齐短板使和林镇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力量还不足。不能有效地整合力量开展执法工作。对区级委托给镇乡的执法种类、执法范围有待梳理。二是执法人员办证率不高,现从事执法的工作人员没有相应的执法证。其原因是干部结构老化,编制有限。建议区级各部门将委托给镇乡的执法交给区执法局统一委托给镇乡,由镇乡综合执法办公室履行职责。加强镇乡综合执法办公室力量,由区执法局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使镇乡行政执法更好地开展。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镇政府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定期研究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协调解决了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分管政法的领导主动向党委报告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主要领导督查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每年开展了党委班子成员及村(社区)主要领导在会上进行述职述廉述法活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了第一责任人巡查督查职责。

(2)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党委、政府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对村(社)进行了目标考核。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进行了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3)元旦、春节,我们开展了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将法治政府建设宣传融入到活动中。由各村(居)党支部牵头,积极引导群众开展健身、跳坝坝舞、打太极等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营商环境创新、深化简政放权、改进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二是以良法促善治,加快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三是健全体制机制,持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健全依法决策工作机制,完善行政决策运行机制。四是坚持执法为民,深化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重大领域执法,创新改进执法方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五是规范行政应诉,加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监督。提高行政机关应诉意识能力,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六是强化基层治理,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重庆市梁平区和林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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