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政策文件 >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28733966179C/2021-000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和林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3-22 [ 发布日期 ] 2021-04-10

重庆市梁平区和林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和林镇2021年卫生改厕的通知

重庆市梁平区和林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和林镇2021年卫生改厕的通知

有关村(社区):

为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民高品质生活。根据《重庆市梁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农村改厕有关工作的通知》下达我镇改厕任务。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分配

2021年全镇改厕任务目标为110座,任务分配为:平都社区20座、和林村20座、福和社区20座、万安村20座、爱国村20座、三龙村10座,厕所类型采用三格化无害化卫生厕所。

二、精准改厕对象

优先满足龙溪河沿线近200米的农户。

三、时间安排

今年的农村改厕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3月19日—3月30日)。一是制定改厕方案。做到底数清楚、登记入册。二是宣传发动,落实任务。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农村改厕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对农村改厕的认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同时要把今年改厕的任务落实到户。三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户厕改造类型,全面启动农村卫生户厕改造。

(二)实施阶段(4月1日—5月31日)。农村改厕工作全面展开,到 5月底,各村要全部完成各项指标任务,逐级进行验收,并将改厕具体情况及验收情况上报镇改厕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验收阶段(6月1日——6月23日)。改厕完工后镇改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相关部门、驻村干部、村干部参加逐户现场查看,根据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拨付改厕款项。

四、工作要求

(一)技术标准(具体详见附件1)。

1. 农村厕屋按不少于1.2平米修建,化粪池按照长1.5*1.2*1.2米规格改造;

2. 要求厕屋含蹲便器、冲水箱、洗脸盆、自来水、地面和墙面贴砖等;

3. 厨房、洗衣机等生活污水全部接入化粪池。

(二)过程监管。

各村要加强改厕施工现场质量巡查与指导监督,重点监管化粪池容积达标和底部硬化、水泥标号、过粪管与卫生洁具安装等关键环节,并对施工进度及质量实行全过程监管。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制,施工人员或队伍要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符合标准要求。镇环保办工作人员对各自分工村范围内的厕所改造工程实行全程监管,重点把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加以整改,确保改厕工程达标到位。

(三)完善档案资料。

资料收集,一户一档:

1. 农户改厕申请书;

2. 农户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 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和人口增减页);

4. 改厕竣工验收表;

5. 改厕前、中、后图片(厕屋、三格化粪池)。

(四)信息报送。

实施村实行月报制,每月20日将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改厕进度月报表填写完成后,报镇改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验收工作。

验收要求:按时完成,质量合格,督导发现问题是否整改到位;验收方式:由镇改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驻村干部、村干部参加逐户现场查看,完成一户验收一户补助一户归档一户。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