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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3209Y/2023-0003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回龙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11-02 [ 发布日期 ] 2023-11-07

重庆市梁平区回龙镇农业服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梁平区回龙镇农业服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梁平区回龙镇农业服务中心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农业技术和农机技术推广、服务,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承担林业技术推广、林业发展、护林防火和退耕还林管理等服务工作;负责畜牧技术推广、服务,开展畜牧业生产统计工作,协助开展兽药、饲料的日常管理;负责动物疫病的防控,协助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实施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疫病监测、动物疫情报告;承担农作物的病、虫、害防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水产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业信息服务和灾害防治工作;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梁委编委发〔2019〕47号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优化街道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的通知》设置事业单位。根据预算一体化改革要求,2022年起本单位为重庆市梁平区回龙镇人民政府新增二级预算单位。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是重庆市梁平区回龙镇人民政府下设事业单位,单位类型为公益一类单位,按正科级管理,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截止至2022年12月,本单位编制数12人,实际在编9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98.74万元,支出总计198.7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8.7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为新增二级预算单位,在2022年之前未单独做决算。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98.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8.7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为新增二级预算单位,在2022年之前未单独做决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74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98.74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98.7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为新增二级预算单位,在2022年之前未单独做决算。其中:基本支出198.74万元,占1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8.7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8.7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为新增二级预算单位,在2022年之前未单独做决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8.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8.7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为新增二级预算单位,在2022年之前未单独做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54万元,下降9.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45万元,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收入减少0.09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8.7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为新增二级预算单位,在2022年之前未单独做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54万元,下降9.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1.45万元,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减少0.09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24万元,占15.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0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是调整社保缴费,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9.82万元,占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农林水支出148.53万元,占74.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24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整,有退休职工,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9.15万元,占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8.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0.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0.1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为新增二级预算单位,在2022年之前未单独做决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保留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8.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6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为新增预算单位,在2022年之前未单独做决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劳务费、会议费及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2022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未有人员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比2021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2年未购置公务车。费用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未购置公务车。比2021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下设二级预算单位,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下设二级预算单位,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2年未产生公务接待费用。费用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未产生公务接待费用。比2021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无公务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为新增二级预算单位,在2022年之前未单独做决算。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为新增二级预算单位,在2022年之前未单独做决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因本单位是回龙镇人民政府下设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在回龙镇人民政府(本级)统一核算,故我单位资产未纳入单位决算报表。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本单位无项目支出,故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本单位为回龙镇人民政府下设事业单位,无支出绩效目标。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刘芳   023-53518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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