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处罚/强制 >结果公开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1773/2023-0001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经济信息委
[ 成文日期 ] 2023-06-07 [ 发布日期 ] 2023-06-07

重庆市梁平区经济信息委2023年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二)

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型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重庆市梁平区瑞升电化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5002287562262968 梁经信(应急)罚字2023〕第2号 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023年3月3日,本机关联合区应急局对重庆市梁平区瑞升电化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未完全凝固的高温金属溶液地模池附近使用浇水的方式对固体矿渣进行冷却作业,地面积水距离地模池3.2米,最大的水溅位置距离地模池2.9米,易发生冷水进人地模池,与金属溶液反应发生爆炸。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罚款 罚款10000元(壹万圆) 1 2023年4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