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1773/2026-00001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经济信息委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6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第一期) | ||
| 成文日期 | 2026-02-11 | 发布日期 | 2026-02-11 |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1773/2026-00001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经济信息委 |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6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第一期) |
| 成文日期 | 2026-02-11 |
| 发布日期 | 2026-02-11 |
重庆市梁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6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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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处罚单位 |
简要案情 |
处罚决定书 文号 |
处罚依据 |
处罚情况 |
处罚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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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庆洲河航空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2025年12月22日重庆洲河航空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在无人机吊运树苗作业时,将无人机吊绳缠绕在220千伏万桂南线140-141号间架空地线上,危及了高压电力运行安全 |
梁平区经济信息委罚决字﹝2025﹞第000006号 |
《重庆市供用电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实施危害电力建设或进行危及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电力运行安全行为的,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消除危险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
处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 |
202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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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庆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重庆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在重庆市梁平区重庆市梁平区虎城镇桐子村9组施工破坏天然气管道,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2月6日实施)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
梁平区经济信息委罚决字〔2025〕第000005-1号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
2026.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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