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复工复产(已归档)

区经济信息委加强防疫措施、确保复工复产

日期:2020-02-24

一、  帮助复工复产企业做好防疫措施

一是根据应急保障组现有物资库存实际,对有需求的复工复产企业,按照进价提供手持测温仪、消毒液和电动喷雾器;

二是对口罩等防疫物资相对紧缺的企业,利用原有信息资源优势,积极帮助其联系防疫物资采购渠道;

三是对复工复产企业的区外返岗员工,积极协助企业联系公安查询员工活动轨迹,帮助企业做好人员排查。

二、  帮助企业实实在在复工复产

一是积极动员本地就业,缓解复工复产企业用工问题;

二是帮助企业做好产品、原材料等运输方面的协调工作,确保复工复产企业物流通畅;

三是协调复工复产企业上下游企业复工复产,确保企业产业链条完整;

四是加强复工复产政策宣传,积极帮助企业争取融资担保、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落实,缓解企业在资金方面的压力;

五是落实“驻厂员”制度,按照一厂一组一组多厂督促服务模式,组建专班值守复工复产重点企业,协调解决复工复产企业面临的用电用气、科技创新等问题,确保企业实实在在复工复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