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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迎峰度夏电力保供专班办公室 关于鼓励工业企业采用柴油发电机组在迎峰 度夏用电高峰期间自发电保生产的通知

日期:2023-06-15


梁平电力保供办发〔20232

重庆市梁平区迎峰度夏电力保供专班办公室

关于鼓励工业企业采用柴油发电机组在迎峰

度夏用电高峰期间自发电保生产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区两级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工作部署,根据《重庆市迎峰度夏电力电煤保供工作办公室关于鼓励工业企业采用柴油发电机组在迎峰度夏用电高峰期间自发电保生产的通知》精神,按照企业自愿原则,适度鼓励企业通过租购柴油发电机保障夏季用电高峰紧急情况下正常生产,助力全区工业经济稳定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自愿租赁(购置)柴油发电机组用于自发电保生产的工业企业用户(含工业园区转供电用户、以制造业为主的楼宇产业园用户,以下简称工业用户)。对国家产业政策中属于淘汰类、禁止类企业不列入补贴对象。

二、补贴期限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租赁柴油发电机组的工业用户;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购置柴油发电机组的工业用户。

三、补贴标准

(一)市级:对租赁单机容量100千瓦及以上的柴油发电机组,市级按照实际租金的30%且不超30元/千瓦/月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租赁费补贴;对购置单机容量100千瓦及以上的柴油发电机组,市级按照60元/千瓦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置费补贴。

(二)区级:符合上述期限、容量标准并经市级审核确定为市级补贴对象名单的,我区按市级政策标准1:1配套给予区级补助。

四、申报程序

各企业应按本通知要求凭租赁(购置)合同、付款凭证、发票、佐证图片资料等,于2023年8月31日前向区经济信息委进行补助申报。申报后,区经济信息委将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现场核验,审查通过后,统一上报市迎峰度夏电力电煤保供工作办公室,待度夏后对审核通过的企业进行补贴。

五、工作要求

各企业申报信息应与实际情况相符,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如发现企业存在故意利用“阴阳合同、重复申报、虚假申报、提供虚假票据、篡改原始单据”等弄虚作假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将取消企业及其主要出资方享受工业方面补贴政策的资格。

           梁平区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经济信息委代章)

                     2023年6月2日 

(联系人:潘飞宇,联系电话:18183161625)

重庆市梁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综合科        20236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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