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1773/2017-000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经济信息委 | 有效性 | |
标题 | 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经信领域企业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17-01-23 | 发布日期 | 2017-01-23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1773/2017-000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经济信息委 |
有效性 | |
标题 | 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经信领域企业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17-01-23 |
发布日期 | 2017-01-23 |
重庆市梁平区经信领域企业事故隐患
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要求,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推进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隐患班组日排查、部门(车间、工段)周排查、经理(厂长)月排查三级排查治理制度(以下简称“日周月”排查制度),整体提升全区经信领域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水平,为全年安全生产事故“零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清单。
1.班组日排查清单。班组排查主要由班组长或班组委托专人实施。主要包括常态排查和临时性工作排查两个部分。排查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他工作。班组排查要根据实际分别在班前、班中、班后进行。
常态排查清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员工操作规范,即操作规程、方案、措施执行情况和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穿戴情况等;
(2)设备、设施运行及工具完好情况;
(3)材料、半成品、成品状态;
(4)工作环境安全状况;
(5)管理落实情况,包括班前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员工按清单开展隐患自查等情况;
(6)其他应排查的内容。
临时性工作排查,指对不属于班组常态工作,但与班组作业相关的其他作业活动(含特种作业)隐患的排查。
2.部门(车间、工段)周排查清单。部门(车间、工段)周排查由部门(车间、工段)负责人或委托专门人员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班组日排查制度执行情况;
(2)班组作业中重点设备状态,重点工艺、重点作业规程、方案、措施执行情况;
(3)班组其他管理,含班前会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资质、劳动防护用品配发使用等情况。
3.经理(厂长)月排查清单。经理(厂长)月排查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制度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部门(车间、工段)班组作业中重点设备状态,重点工艺、重点作业规程、方案、措施执行情况。
(二)分级实施。
“日、周、月”的时间周期,是对生产经营单位班组、部门(车间、工段)和经理(厂长)三个层级隐患排查频次的最低要求,即各个班组的排查每天至少1次,各个部门(车间、工段)的排查每周至少1次,各个经理(厂长)的排查每月至少1次。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实际,按照班组、部门(车间、工段)、经理(厂长)三个基本层级模式划分出不同层级的排查单元,明确层级关系,并按照不低于“日、周、月”的时间周期“底线”要求确定各个层级的排查周期。小型企业可整合三个层级“日周月”排查的内容和要求,综合制定通用排查清单,每日照单开展隐患排查。大型企业的部门周查,每次可以择其重点班组开展,但每个月应实现全面覆盖;大型企业经理(厂长)月查,每次可以择其重点部门(车间、工段)开展,但每半年应实现全面覆盖。
(三)隐患整治。
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把隐患整治作为“日周月”排查制度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并建立相应机制确保落实。要对照问题清单,建立按照“日清周进、周清月进、月清季进”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到位。班组、部门(车间、工段)、经理(厂长)现场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发现的一般隐患应按照本单位制度落实责任及时予以消除;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按照整改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定”落实的要求闭环整治;发现的管理方面问题,要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或者研究问题解决的措施、办法并及时改进。
对隐患的整治,企业必须有闭环型的记录和台账。隐患整治清单可以与排查清单同表建立,并制定“一患一案”整治记录表。每月将清单台账和“一患一案”整治记录表报区经济信息委。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日常监管重要性的认识,把建立“日周月”排查制度作为事故防控“核心目标”的重要举措,重视推进工作机制的建立,认真编制工作方案和排查目录。要加强宣传和培训指导,深入企业操作第一线宣讲、指导、培训,落实好各个层级排查清单及隐患整治要求。
(二)严格执法。各科室要把生产经营单位“日周月”排查制度的建立作为日常监管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纳入执法计划开展执法检查。要把“日周月”排查制度的建立作为阶段性的执法重点,实施专项执法、重点执法。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信息报送工作不落实的行为实施严格执法,要以强有力的执法推动“日周月”排查制度的落实。
(三)加强督查。各科室要把“日周月”排查制度建立作为 “三个必须”责任落实的重要内容,对“日周月”排查制度建立情况的专项督查。要加强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和结果运用,通过严格的制度有力推动“日周月”排查制度的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