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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1773/2021-0006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经济信息委
[ 成文日期 ] 2021-12-20 [ 发布日期 ] 2021-12-20

重庆市梁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征集梁平区第二批燃气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安全自闭阀服务商的通告

重庆市梁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征集梁平区第二批燃气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安全自闭阀服务商的通告


各相关企业:

为加快我区燃气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安全自闭阀安装普及工作的进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次修正案)《重庆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的通知》相关规定,参照《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管道天然气用户设施安装管理规定>的通知》(渝经信燃气〔202013号)文件精神,公开征集梁平区第二批燃气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全自闭阀服务商目录清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愿纳入目录清单的服务商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有从事相关业务的资质证书;

(三)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四)有从事相关业务的设备机具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信用良好,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六)近三年未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或工程质量事故;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安全自闭阀服务商资质要求

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全自闭阀应具有:1.计量许可证:必须经国家指定机构及授权检验单位的计量器具制造认证。2.防爆认证:由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颁发的能够证明该仪器具有防爆功能的证书。3.消防认证:必须经国家指定机构及授权检验单位认定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功能。4.适应安全管理信息监控、智能化发展趋势,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宜具备无线数据传输和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数据互通功能

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全自闭阀安装企业应具有:若为工程安装的须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以及管道燃气工程安装资质、梁平区可燃气体报警和安全自闭阀装置服务商登记表、服务承诺书若为生产厂家直接安装需提供防爆安装证书产品计量许可证产品防爆认证产品消防认证、梁平区可燃气体报警和安全自闭阀装置服务商登记表、服务承诺书,到梁平区经济信息委登记,经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后正式向全社会发布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全自闭阀服务商目录清单,供用户自主选择。

三、征集方式

(一)时间:202112211231注:1226日—1229日,梁平区党代会期间暂停登记

(二)地点:梁平区经济信息委(216办公室),联系电话:023-53222455。登记提交纸质件1份,加盖登记企业鲜章。

(三)目录清单确定方式。申报报名截止后,梁平区经济信息委将及时组织对申请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后,在梁平区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向社会公布纳入安装单位目录清单。

附件:1. 梁平区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全自闭阀服务商登记表

2. 服务承诺

重庆市梁平区经济信息化委员会

 20211220

附件1

梁平区可燃气体报警和安全自闭阀装置服务商登记表

企业名称(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及联系电话


提供产品型号


安装资质证书颁发单位及证书编号


安装资质证书有效期


从业人员人数


登记日期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服务承诺

本单位承诺所提供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全自闭阀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安装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能够出具相应设计及竣工资料,承诺为报警器用户长期提供售后检维修服务。若因产品质量或安装质量出现安全事故或引发其他纠纷,我单位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承诺人: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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