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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33966523B/2024-000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聚奎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4-01 [ 发布日期 ] 2024-04-01

重庆市梁平区聚奎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梁平区聚奎镇人民政府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促进经济发展、加强扶贫开发、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基本职能,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推动乡镇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上来,转移到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

2.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3.强化经济发展职能。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规范市场秩序,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强化产业引导,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扶贫开发,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4.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加快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法律服务等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5.强化公共管理职能。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强化城镇和村容村貌管理。健全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信访工作,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6.强化公共安全职能。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保障机制,增强执法监管能力。

(二)单位构成

聚奎镇综合办事机构设置镇党委、政府综合办事机构8个,其中,党政办公室统筹负责纪检、宣传、统战、武装、编制、人事、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职责。党建工作办公室统筹负责基层党建、群团等工作。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统筹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统筹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事业发展、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自治组织建设等职责。平安建设办公室统筹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统筹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责。财政办公室统筹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财务管理、惠农资金兑付等职责。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筹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职责。行政编制24人,去年12月末实有在职行政编制人员23人,行政退休19人。

聚奎镇事业单位统一设置事业站所5个,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以乡镇管理为主、上级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的管理体制。其中,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的机制。事业编制20人,去年12月末实有在职事业编制人员20人,事业退休9人。其中:农业服务中心编制9人、在职9人;文化服务中心编制3在职3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编制3在职3人;退役军人服务站编制2在职2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编制3人、在职3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初预算数2071.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71.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减少53.3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53.3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071.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888.99万元,国防支出预算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1.1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60.39万元,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20.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9.6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5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预算594.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6.2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减少53.3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71.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1.02万元,比2023减少53.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7.8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2023减少13.5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经费自然减少;项目支出925.41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场镇维修维护、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2023减少30.99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基层政权建设及社区治理经费减少

本部门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比2023增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3无增减;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3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2023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3无增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行政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36.86万元,比上年减少0.94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口径变化减少了支出预算等。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蒋永森    023-5341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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