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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33966523B/2022-00006 [ 发文字号 ] 聚奎府发〔2022〕11号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聚奎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3-30 [ 发布日期 ] 2022-04-01

重庆市梁平区聚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聚奎府发〔2022〕11号


重庆市梁平区聚奎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聚奎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驻镇)各单位:

现将《聚奎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梁平区聚奎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聚奎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是国家的重要资源。发展林业,保护资源是全社会一项永恒性的工作。为了有效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按照“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管理、强化落实”的要求,落实森林防火的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

努力做到科学有序地组织森林防火工作,确定最佳森林火灾扑救方案,快速调动有效的扑火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指挥最有力的扑火队伍到达火灾现场。在科学、高效的领导指挥决策程序指导下,实现最快的扑灭森林火灾的目的,全年火警、火灾数不突破区控制指标,力争达到全镇全年无森林火警、火灾发生的奋斗目标。

二、监测预警

(一)监测。广泛开展群防群控,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灭火意识;设卡守护,地面巡护,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性、生活性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二)预警。

1.预警分级。根据森林火险指标、火险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森林火险预警等级划分

火险预警等级

预警信号颜色

危险程度

易燃程度

蔓延程度

红色

极度危险

极易燃烧

极易蔓延

橙色

高度危险

容易燃烧

容易蔓延

黄色

中度危险

较易燃烧

较易蔓延

蓝色

低度危险

可以燃烧

可以蔓延

2.预警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号由区政府及授权相关单位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号由市森防指及有权机构发布。党政办收到预警后,立即向村(社区)转发。村(社区)收到预警后向群众转发。

3.预警响应

(1)蓝色和黄色预警响应

全镇各防灭火责任单位按照防火期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做好预防工作。坚持领导带班,昼夜安排人员值班,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林区护林员上岗到位,制止违规违章用火行为。各类森林火灾灭火队伍做好扑火准备,接到扑火命令后迅速出动。

(2)橙色预警响应

全镇各防灭火责任单位密切注意森林火情动态,值班领导要随时掌握情况。林区护林员严密监视林区各种火情,同时增派护林员在入山路口和重点部位站岗设卡,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队伍处于临战状态,接到扑火命令后,扑火队伍在20分钟内集结出发。

(3)红色预警响应

全镇各防灭火责任单位高度注意森林火情动态,及时了解掌握情况。重点林区实施森林防火戒严。林区护林员、巡查队员严密监控林区火情,林区及林缘100米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主要入山路口、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严防死守。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队伍集中待命,接到扑火命令后,在10至20分钟内集结出发。

三、应急响应

凡属以下森林火情,均启动应急响应。由镇人民政府指挥扑救,镇属各单位、各村和有关单位、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指令组织实施。

1.有明火在林地内燃烧,可能造成大面积蔓延的;

2.简单人力扑救无效的;

3.燃烧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火势难以控制的;

4.需请求相邻镇乡和友邻单位支援的;

5.其他情况需要支援扑救的。

四、处置措施

各村发生火警火灾时应严格按照火警、火灾报告制度逐级上报。

1.各村凡发生上述火情的,应立即向镇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联系电话:023—53418111),不得延误。

2.镇政府机关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及镇主要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

3.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要立即组织了解和快速掌握具体情况通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并及时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4.根据镇主要领导的指示,镇应急办立即向有关村通报火情,传达领导批示。同时,做好应急工作,采取紧急处置措施,迅速组织人员上山扑救。

5.随时了解掌控火情,为上级森林防火部门有关领导决策做好各项工作。

五、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职责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区政府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下,积极协调各村委会及镇属相关单位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灭工作。

聚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指挥:李江山

副总指挥:高健华   杜永平

成员:胡波、魏智章、姜世荣、秦德蓉、文明友、高义君、苏熠、刘明庆、修晓明、李文辉、楚道义、朱传芳、潘传云、唐全、龙辉、何长均、万成功、朱明献、蒋永森、唐红军、陈启才、毛亚鑫、高阳、方园、各村(社)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由刘明庆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熊飞燕、蒋永森、何长均、唐红军、方园、余裕飞组成。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室电话:023-53418111

工作职责:负责信息传递、排查隐患;实施各项应急措施;发布有关防火命令、指示、通知、通告;统一调度有关方面的人员、设备、物资、能源、组织防火;向上级及时报告灾情;做好受灾群众思想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二)镇森林防火办职责

镇森林防火办设在聚奎镇农业服务中心,组成人员由李文辉、王力、刘晓平、方天萍、罗贤勇、唐诗林、郑豪蓉、骆承丹组成,李文辉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及时掌握全镇有关火情;督促协调检查各村、各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贯彻执行镇主要领导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负责处理各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加强值班领导。

六、森林火灾事故处理程序

1.接警、报警

凡发生本预案启动条件之一情况的,各村委会应立即上报镇政府、镇防火办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镇政府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及主要领导报告。同时,报上级森林防火办公室并认真做好记录。

2.启动预案、设立前线指挥部

镇政府带班领导及防火办负责人接到值班员报告后,要详细了解火场态势,做好应急措施准备,必要时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成立前线指挥部,加强火场指挥,敦促火场扑救工作。

3.扑火力量的组织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召集成员会议,听取火情汇报,制定扑火方案及扑救措施,下达扑火命令,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各扑火队伍在森林防火期间要处于备战状态,一旦有令,立即出击。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准各行其是。对参加扑救森林火灾有功单位和个人,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扑火力量:(1)村委会组织的应急扑火队伍(由各村应急民兵、村民小组长、周边青壮年群众等组成),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2)镇政府组织扑火突击队及时赶往现场(由镇机关职工及奎星社区应急民兵队组成),详见附件;(3)及时向区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求援。

4.扑火原则及安全保障

要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讲究战术,集中兵力灭火,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到一线指挥扑火,坚持以人为本,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严格按照“火情不明先侦查、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的原则,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严防各类次生灾害发生,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参加扑火。

5.后勤保障

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做好扑火战斗的后勤保障计划,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各村、各单位要协同作战,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救火期间,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全权指挥政府全部车辆,必要时借调镇相关单位车辆,不足时租借营运车辆,为运输扑火人员,救援物质提供交通工具,卫生院要做好医疗救护工作。镇后勤保障组成员附后。

6.火灾处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除部分人员看守火场外,要及时组织扑火队伍撤离火灾现场,同时组织做好扑救火灾的总结工作。

7.火灾查处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配合区林业公安,及时查明火因,对火灾肇事者依法作出处理,构成刑事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善后处理

森林火灾发生后,镇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后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受灾行政村及农业服务中心要及时做好火烧迹地的更新造林等相关工作。


附件:1.聚奎镇森林防火突击队队员名册

          2.聚奎镇森林防火后勤保障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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