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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33966523B/2024-00009 [ 发文字号 ] 聚奎府发〔2022〕11号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聚奎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3-30 [ 发布日期 ] 2024-04-12

重庆市梁平区聚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聚奎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重庆市梁平区聚奎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聚奎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驻镇)各单位:

现将《聚奎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梁平区聚奎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0日


聚奎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是国家的重要资源。发展林业,保护资源是全社会一项永恒性的工作。为了有效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按照“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管理、强化落实”的要求,落实森林防火的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挥机构

成立以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指挥长,分管领导为副指挥长,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聚奎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村级林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聚奎镇农业服务中心,(具体名单附后)。

二、成员单位职责

聚奎镇派出所:负责维护森林扑火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协助防火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盗窃扑火物资、破坏森林防火的犯罪行为;负责防火的治安保卫工作。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本镇森林资源安全,组织森林防火工作及森林防火工程的建设与恢复。镇党政办:负责森林火灾情况的评估、统计及报送。镇民政社事办:负责做好受火灾人员的转移安置工作,组织、发放灾民生活救济款物,妥善安排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镇财政所:负责落实森林防火应急物资和应急所需专项资金及监督工作。镇应急办:负责本镇扑灭森林火险的安全及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森林防火物资(以铁扫把为主)的储备、供应工作。交巡警大队:负责本辖区防火应急物资运输车辆的储备、调运和运输工作。负责疏导受火灾地区道路交通,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等措施,保障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聚奎中心卫生院:负责森林扑火人员的救护及医疗救治工作。

三、办事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 由刘明庆任办公室主任,其主要职责为:一是组织落实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防火突发公共事件相关工作;二是组织制订、修订与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职能相关的专项应急预案, 

四、指挥部下设情况

指挥部下设:应急扑火组、后勤及医疗保障组、事故灾情调查组、治安维护组 、宣传教育组。

(一)应急扑火组

组  长:刘明庆

成  员:(名单附后)

(二)后勤及医疗保障组

组  长:文明友

成  员:熊飞燕、朱传芳、何长均、蒋永森

(三)事故灾情调查组

组  长:杜永平

成  员:夏大方、杨森

(四)治安维护组

组  长:苏熠

成  员:谢波、方园

(五)宣传教育组

组  长:修晓明

成  员:王力、毛亚鑫

(六)主要职责

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职责:在区防灭火指挥部的领导下,具体统一指挥聚奎镇的森林防灭火工作。(1)研究完善聚奎镇的防灭火措施方案。(2)发布和解除应急防火命令。(3)紧急调动本镇各单位人员、物资、设备车辆用于防灭火工作,结束后,组织及时归还和补偿。(4)适时发布通告,向上级报告火情及事故情况。(5)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单位报警和求援。(6)组织有关单位负责收集灾情,总结经验教训,布置下一步的工作。(7)根据火情的发展,向危及安全地区发出警报,发出疏散群众及转移贵重财产命令。

指挥长:负责森林防火全盘工作,检查督促聚奎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及各级职责的落实,并根据火险预警火情的需要,有指挥调度、发布命令,签发调集抢险物资器材和全镇总动员等指挥权。

副指挥长:负责火情危险区、警戒区的监测、洪灾抢险,随时掌握火情动态,落实指挥长发布的命令,指挥群众安全转移、避火躲火,并负责火前火后各种应急抢险、工程设施修复等工作。

应急扑火组职责:(1)及时到达火情现场,根据领导小组决定方案具体组织指挥灭火、排险。(2)掌握事故全面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灾火情。 (3)根据火情具体情况,制定临时应急灭火措施。(4)根据火情具体情况,确定需要疏散人员和范围。(5)查找火情产生的原因,提出初步报告。(6)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贵重财产转移,扑灭山火,抢救老弱病(伤)残、小孩等人员。

后勤及医疗保障组职责:(1)做好通讯工作,保证整个灭火工作信息畅通,确保信息能及时上传下达。(2)做好应急抢险物资、机具、设备的调配、运输工作。(3)及时救护接送伤员到医院。

事故灾情调查组职责:事故灾情发生后,调查统计造成的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事故灾情调查处理工作。

治安维护组职责:配合公安机关维护事故现场的治安秩序,做好疏散危险区域的人员和转移贵重财产工作,确保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宣传教育组职责:事故灾情发生后,负责对防指、气象、林业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及时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及时收集并上报各种信息。

五、 发生森林火险的响应

    (一)领导响应

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在防火指挥部进行指挥决策。必要时,赶赴现场指挥处置。

1.防火指挥部指挥响应:相关单位参加,动员各方面力量投入扑灭火险。以镇政府名义,及时向区政府报告扑火情况,必要时,请求区政府给予支援。

2.镇防火应急领导小组响应:(1)指挥到位:指挥长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必要时,赶赴现场。(2)会商:在指挥长领导下,召集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相关防火单位立即进行会商。(3)下达命令:根据会商结果,指挥长按照有关防火专项预案,对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区域和相关部门下达命令。(4)进驻现场: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派有关负责人,与防火区域内的单位组成现场指挥部。(5)信息报告: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掌握最新火情、原则上每1小时向区防火办等上级有关部门上报火情快报及工作动态。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同时上报区委、区政府备案。出现各类火情突发公共事件,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立即报告区防火办。

  各成员单位防火响应:(1)指挥到位:各成员单位在各自地段区域负责指挥。必要时,按照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2)执行:根据情况,各成员单位提前在重点火险部位上岗到位,出动能力90%以上,确保通信畅通。重点火险部位要提前调集扑火人员到位,同时要派出巡查组,随时掌握情况;相关物资储备单位要保证物资随时调出。(3)信息报告:已经或可能出现险情区域的各相关成员单位密切注视所辖区域的火情,每1小时向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扑火方案和应急响应动态。出现各类火情突发公共事件,特别是出现严重险情和灾情,涉及人员安全的火险突发公共事件,必须立即报告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二)响应结束

  火情结束后,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确定应急响应结束。

六、应急保障

(一) 通信与信息保障

1.信息监测与报告:对于各类火情,以及可能导致其发生的各种隐患,本镇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向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报告,并有权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行为进行举报。任何单位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防火事件信息。

2.信息共享与处理: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居委、村组及相关单位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区防火应急指挥部上报,由区防火应急指挥部协调有关部门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在扑火事件中,需要区援助时,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应向区防火应急指挥部上报。

(二)抢险与救援保障

1.后勤保障

发生森林火情时,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由民政社事办等单位负责组织、协调灾民安置、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礼让中心卫生院负责应急药品的储存供应和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镇财政办提供扑火资金保障。保障组负责本辖区扑火应急物资运输车辆的储备、调运和运输工作。

2.应急队伍保障

火情发生时,由各相关单位按照预案调动所属应急队伍进行处置;根据需要,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动镇级应急机动半专业扑队伍做好扑火工作。

3.宣传、培训和演习

宣传教育: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对森林防火的教育培训计划,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开展防火、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重点对小孩,智障人员等周边的居民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火意识及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向政府行政人员开展森林防火相关知识培训,培训教材增加森林火险的预防、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内容,增强政府行政人员应对森林火险的知识和能力。演练: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应根据预案,定期组织专业性和综合性的应急演练。各部门应组织相应的应对森林火险的专项演练,切实提高应急扑火能力。

七、后期处置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善后处置工作。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受灾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灾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镇防火应急领导小组对在扑火工作中表现突出或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或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延误火情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会同相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公务员管理条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 聚奎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名单

        2. 森林防灭火相关部门职责分工表

        3. 聚奎镇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队员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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