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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交通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5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区委区府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局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重点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全年公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71件,均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全文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6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类信息2条;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类信息12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类信息15条;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类信息18条;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信息3条;人事任免信息6条;其他类信息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为进一步推进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强化依申请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我局在答复申请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出具告知书,规范格式和内容,确保用词准确、严谨、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维护政府部门的形象。2020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其中,属于同意公开答复1件,经征求第三方意见不同意公开1件。2020年,我局未收到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为进一步提升区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重点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内容及形式进行了培训讲解,坚决杜绝违反保密制度的信息公开事故发生。二是建立“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内部审查制度,并创新的结合合法性审查严把最后一道关,使区交通局信息公开标准统一、运作规范,进一步提升了信息公开质量。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主要依托政府信息网、信用中国、互联网+监管等平台公开政府信息,为规范使用平台,分别在平台管理、信息发布信息范围、信息发布流程、舆情应急处置和安全管理方面做出明确要求,确保政务新媒体的安全运行,防止网络安全事件发生。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实际,落实工作任务,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群众依申请公开,保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安全运行,积极主动公开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项

增1项

1074件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1项

增3项

134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1项

减2项

1703件

行政强制

28项

减8项

807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项

减1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项

124.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1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行政复议主体资格的说明:机构改革后,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交通局的名义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活动,所以区交通局不再具有行政复议主体资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质量和数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力量薄弱,队伍建立还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做好全区交通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符合制度化、规范化要求。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在进一步提升区政府网交通板块服务功能、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政务公开、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改进公开工作,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主动公开是指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及网上或其他形式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是指由申请人填写《重庆市梁平区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当面、传真、电子邮件、网络、信函及其他形式向重庆市梁平区交通局提出申请信息公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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