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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06E/2022-0021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2-09-29 [ 发布日期 ] 2022-09-30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主要职能职责为: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区有关教育工作的决定、指示和工作部署,制定全区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决定本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管理、指导全区教育工作。

2.编制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编制、上报、下达各阶段教育的招生计划,指导、监督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负责教育统计、信息工作。

3.统筹管理全区基础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指导乡镇(街道)和各部门的有关教育工作,直接管理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和教育事业单位。

4.统筹管理全区教育体制改革,指导、规划中小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审核、报批完小(含镇乡、街道成人学校、中心幼儿园)以上学校和审批村级小学、成人学校以及社会力量办学学校的设置、撤销、调整、停办、更名和合并。

5.统筹管理财政预算安排的全区教育经费,指导、协调镇乡(街道)和有关部门做好对教育税费的征收和对教育的财政收入,按规定做好教育经费的筹措、管理和使用,管理和指导本系统财务、会计和内部审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决定学校公用经费定额和代收费标准。归口管理市内外对本区的教育援助。

6.主管全区的教师工作。管理、指导学校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学校干部、教师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7.管理教育系统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和人事调配工作,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管理教职工的考核、职评和奖惩工作,指导本系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和人才培养、开发、引进、交流工作,管理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和直属单位人事工作。

8.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科技教育、环境教育等工作,负责中小学区级优秀学生审批。

9.统筹管理小学、初中、高中、职高、大学中专的招生、考试、学籍管理和高、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10.拟定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的招生计划和成人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指导学校对各类学生的考评鉴定,管理初中学历证书和有关培训证书的发放工作,协助市教委做好高中阶段学历证书的发放工作。

11.负责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12.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组织、指导全区教育科研、教研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和劳动者综合素质的提高。

13.管理全区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工作,负责教育国际合作、国际交流及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配合市教委做好外派教师、外援教师和外籍教师的管理等工作。

14.负责对各类学校的国有资产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全区学校校舍、设施建设及教育技术装备和图书资料配备等工作。

15.管理、指导勤工俭学、学校后勤改革和安全稳定工作。

16.组织实施对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的督导工作和对各学校的督导评估工作。

17.管理全区语言文字工作,归口管理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18.按照区委要求做好教育系统党建工作。

19.指导教育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

20.指导本系统工会、共青团和妇女组织等群团工作。

2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内设十个科室,分别为:

1.综合科

负责承办政务综合性日常工作以及文秘、信息、宣传、保密工作;负责牵头办理人大、政协议案、提案;负责政务督查督办和公务接待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机关后勤工作;负责全局性、综合性重要会议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机关政治学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工会事项。负责处理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具体工作;研究贯彻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政策、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研究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督促落实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工作。

2.党建科

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承办党务日常工作、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思想意识形态、统战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教育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3.基础教育科(重庆市梁平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管理、指导全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的招生入学及教育教学工作;管理、指导全区各系统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指导示范性、实验性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的创建,受理申报、审核、评审及报批事宜;管理中小学学籍,审批学籍异动,组织初中结业考试,验发毕业证书。负责对大学中专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负责教育系统学生的对外交流工作。

4.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

管理、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教育;负责共青团区委教育工委、区少先队工作;组织、指导中小学学生的专题教育活动,表彰各类优秀学生;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牵头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5.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行政审批科、民办教育科)

管理、指导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和民办学校教育工作;组织职业学校、成人学校的招生、考试;管理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学生学籍,核发毕(结)业证书及相关培训证书,并指导就业;受理申办民办学校事宜,审批民办学校的设立、变更、终止,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对其进行年检、考核、评估等。负责教育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工作。负责对社区教育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6.组织人事科

负责中小学干部监督管理及考察、考核、推荐、报批和任免工作;负责编制管理、教职工队伍管理、调配、毕业生就业、人事统计、教职工调资、晋级、教龄津贴等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注册、非领导职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先表彰工作;负责学校干部、教师继续教育和培训以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审查、报批等工作;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配合市教委做好外派教师、外援教师和外籍教师的管理工作。

7.财务审计科

制定本系统经费管理办法,配合财政部门合理安排教育经费,统计、监测全区教育投入和执行情况。编制教育经费预决算报表和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分析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指导全区教育系统财务、会计和统计工作,编制学年教育事业统计及劳动工资统计报表。负责职工工资福利发放等工作。指导教育经费结算、教育保障、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负责治理教育乱收费和教育行风评议工作;负责对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负责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日常内部审计工作。

8.规划建设后勤服务科

编制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各类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教育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本行业的基本建设管理和招投标等相关工作;负责学校后勤服务管理工作;承担教育系统装备及信息化建设。

9.安全稳定科(信访科、法制科)

负责学校法制教育和普法工作,承担有关教育的法律事务,协调教育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督促学校依法治校;负责涉教网络舆情的监管、处置综合协调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事宜,协调、配合相关科室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受理教育行政复议事宜;指导、督促学校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维护校园治安和财产安全;协助公安部门健全和完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体系及处理发生在学校内的各种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综合治理工作。

10.督导室

负责实施教育督导工作。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目标、办学方向、管理水平、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进行督导评估;对全区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均衡发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全区教育系统的重大问题、热点、难点问题等进行调查研究或专项督导,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教育质量监测和各级各类学校年度目标考核工作;指导教育督导责任区工作,组织责任督学开展经常性督导工作,开展教育督导科研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352.39万元,支出总计1,352.3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3.15万元、增长36.7%,主要原因是(1)脱贫大学生学生资助资金260万元由区教委(本级)支出;(2)新增加十四五规划项目资金10万元,垃圾分类宣传项目资金5万元;(3)组织部转非公党组织经费3.32万元由代管资金转为预算资金;(4)人事考试次数增多导致考试经费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352.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3.15万元,增长36.7%,主要原因是(1)脱贫大学生学生资助资金260万元由区教委(本级)支出;(2)新增加十四五规划项目资金10万元,垃圾分类宣传项目资金5万元;(3)组织部转非公党组织经费3.32万元由代管资金转为预算资金;(4)人事考试次数增多导致考试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2.39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351.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2.14万元,增长36.6%,主要原因是(1)脱贫大学生学生资助资金260万元由区教委(本级)支出;(2)新增加十四五规划项目资金10万元,垃圾分类宣传项目资金5万元;(3)组织部转非公党组织经费3.32万元由代管资金转为预算资金;(4)人事考试次数增多导致考试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005.24万元,占74.4%;项目支出346.14万元,占25.6%。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末人事考试劳务费结余1.01万元,上年度没有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52.3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95.23万元,增长78.6%。主要原因是(1)脱贫大学生学生资助资金260万元由区教委(本级)支出;(2)增加了部分项目资金;(3)人事考试次数增加导致财政非税返还收入增加。(4)在职职工目标考核奖和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2.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7.23万元,增长106.4%。主要原因是(1)脱贫大学生学生资助资金260万元由区教委(本级)支出;(2)增加了部分项目资金;(3)人事考试次数增加导致财政非税返还收入增加。(4)在职职工目标考核奖和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增加。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8.58万元,增长58.4%。主要原因是(1)脱贫大学生学生资助资金260万元由区教委(本级)支出;(2)增加了部分项目资金;(3)人事考试次数增加导致财政非税返还收入增加。(4)在职职工目标考核奖和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1.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6.22万元,增长106.3%。主要原因是(1)脱贫大学生学生资助资金260万元由区教委(本级)支出;(2)增加了部分项目资金;(3)人事考试次数增加导致财政非税返还收入增加。(4)在职职工目标考核奖和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7.57万元,增长58.3%。主要原因是(1)脱贫大学生学生资助资金260万元由区教委(本级)支出;(2)增加了部分项目资金;(3)人事考试次数增加导致财政非税返还收入增加。(4)在职职工目标考核奖和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末人事考试劳务费结余1.01万元,上年度没有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2万元,占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32万元,增长100.0%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十四五规划项目资金10万元,组织部转非公党组织经费3.32万元。

(2)教育支出940.42万元,占6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9.25万元,增长80.4%,主要原因是(1)非税收入返还增加,(2)教育系统部分资金由区教委(本级)支出,(3)在职职工目标考核奖和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增加。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9.65万元,占5.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0万元,下降74.2%,主要原因是教育系统残疾人就业保证金项目未由区教委(本级)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33.7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5)节能环保支出5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万元,增长100.0%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垃圾分类宣传项目资金5万元。

(6)农林水支出260万元,占1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脱贫大学生学生资助资金26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29.28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5.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4.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5.64万元,增长53.4%,主要原因是(1)在职职工正常晋升、岗位变动,在职职工目标考核奖,退休健康休养费增加;(2)2020年度健康休养费由2019年预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及津补贴等。公用经费270.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77万元,增长70.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部分公用经费为项目经费,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单位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职工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范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7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范围。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1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运行、维修费用及驾驶员差旅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4万元,下降9.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7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

公务接待费7.7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教委来梁检查工作、其他区县教委来梁交流、招商引资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6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陪同人员数量及接待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陪同人员数量及接待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125批次1,1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0.4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0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0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会议规模。本年度培训费支出9.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万元,下降12.0%,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影响,市外培训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0.4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单位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职工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77万元,增长70.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部分公用经费为项目经费,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导致本年度增加较大。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7.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0.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7.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07.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教育系统统一采购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53239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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